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上线运行 贵州大数据交易升级2.0时代
2021-10-13 09:12:16来源:当代先锋网编辑:罗淼责编:周经韬

  通过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云上北斗(贵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买方”,向“数据商”北京帝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贵阳市城区倾斜摄影数据产品,交易金额225万元。随着第一笔实质数据交易撮合完成,贵州新的大数据交易中心正式“开所”运行。

  作为抢抓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新机遇、落实“在实施数字经济战略行动上抢新机”要求的具体举措,近日,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挂牌成立。10月11日,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贵州数据流通交易进入2.0时代。

(中首)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上线运行 贵州大数据交易升级2.0时代

  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上线首日,贵州电网、云上贵州、贵州移动、贵州电信、贵州联通、贵州银联、贵州多彩宝等15家专业“数据商”入驻,上架数据产品和服务20余个。平台的正式运行,为全国在数据确权、数据定价、交易机制和运营模式的探索创新提供了“实验田”。

  数据是国家基础性、战略性资源,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新“石油”。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是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的七大任务之一。

  2015年4月,乘着大数据发展东风,全球第一家大数据交易所——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孕育而生,摸着石头过河,贵阳大数据交易所在组织架构、数据产品、交易方式、盈利模式等方面开展了诸多探索。

  “作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交易所,没有可借鉴的模式和经验,前期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为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积累了一定经验。”国家信息中心大数据发展部主任于施洋说,毋庸置疑,贵阳大数据交易所的先行先试,具有前瞻性、探索性。

  国家明确,“十四五”期间要进一步探索数据流通交易,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今年贵阳“数博会”上,国家发改委宣布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作为8个国家枢纽节点之一,如何打造安全可信流通体系、形成统一高效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市场,贵州迎来了新机遇。

  新形势新使命,贵州立足省情,大胆创新,依托前期探索,秉承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优势,坚持政府引导、企业参与、中介辅助、技术支撑,省市一体,加快构建良好的流通交易生态,探索数据要素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路径。

(中首)数据流通交易平台上线运行 贵州大数据交易升级2.0时代

  据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潘伟杰介绍,此次省、市共同打造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将突出政府公信力、强调市场属性、聚焦数据供给,按照“三个一”建设模式推进,进一步破解数据流通交易中公信力缺失、市场供给不足、缺乏安全保障和交易生态弱等瓶颈问题。

  组建一个数据流通交易中心。成立的省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中心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将兼顾效益、公平和数据安全,履行数据流通交易管理职责,在数据要素市场领域,建立和完善流通交易规则、交易平台运营管理、数据商准入管理等制度规范。

  搭建一个数据流通交易平台。采用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等新技术手段,以安全可信的开发利用环境为底座,搭建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www.gzdex.com.cn),包含数据产品上架、数据产品交易、数据商准入、交易监管等子系统,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可控可计量”“可信可追溯”。

  成立一家国有控股运营公司。由省国资企业和贵阳市国资企业等共同组建贵州云上数据交易有限公司,负责运营贵州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具体承担市场推广、交易撮合、业务拓展等工作,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营路径,培育一批专业“数据商”和第三方服务机构,努力营造一个服务全国的数据流通交易生态。(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孙晓蓉 曾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