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瓮安:凝心聚“智” 筑好兴瓮英才之“巢”
2022-05-25 16:25:1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蒋硕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大力实施“人才兴县”战略,强化党的领导、健全体制机制、加大资金投入、优化创新平台,不断强化人才工作“引、育、用、留”全链条,以人才引领发展,以发展集聚人才,奋力建设人才强县、打造人才高地。

(供稿)贵州瓮安:凝心聚“智” 筑好兴瓮英才之“巢”_fororder_瓮安县城

瓮安县城航拍图

  瓮安县成立由县委书记和县长担任双组长,“四化”、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共同参与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健全人才工作报告机制,把人才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成效考核重要内容;建立各县直单位(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才工作联系机制,形成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大格局。

  瓮安县先后出台《瓮安县优才优待十条措施》《瓮安县“人才编制池”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瓮安县县直机关干部公开遴选暂行规定》等规定,抓好党政人才引进、培养、管理;完善《瓮安县县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瓮安县“兴瓮乡土人才”选拔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做好专家人才选拔、培育、管理;制定《瓮安县“人才兴县”实施意见》及“五大工程”配套方案,形成覆盖人才引进、培育、管理、使用、考核、评价、激励的全链条“1+5+N”人才政策体系,确保人才工作真正落地见效。

(供稿)贵州瓮安:凝心聚“智” 筑好兴瓮英才之“巢”_fororder_瓮安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

瓮安县2022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

  瓮安县加大医疗、教育领域成熟型人才柔性引进力度,成功引进多名医疗、教育人才到瓮开展医疗工作和挂职支教,邀请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教师培训专家开展教师研训活动20余场次。

  瓮安县结合“青年人才交流计划”“中青年干部培训”等省、州人才培育工程和县级专题培训,多措并举深化人才培养力度,组织主体班次培训15万余人次,组织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3.5万余人次;通过“公司+高校、科研院所”模式,鼓励建立产学研技术联盟,不断强化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人才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瓮安县多次选派县直部门干部到村(社区)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派出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共体建设下沉对口帮扶工作;选派县城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解决农村学校教师缺口和个别紧缺学科难题;组建农业专家和技术骨干组成的技术服务队匹配到村(社区)为群众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实现各村产业技术培训覆盖100%;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组织民营企业对瓮安县多个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助力乡村人才振兴。

(供稿)贵州瓮安:凝心聚“智” 筑好兴瓮英才之“巢”_fororder_县委人才工作会

瓮安县委人才工作会

  瓮安县通过走访服务企业,切实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筹建成立新社会阶层联谊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吸纳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会员、青年企业家会员,通过行业协会促进各类非公经济组织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互通互助,提升非公经济组织活力,助推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

  瓮安县建立领导联系优秀专家人才制度,拓宽人才建言献策渠道,帮助人才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运用各级媒体平台,广泛宣树典型,讲好人才故事,传播好人才声音,营造尊才爱才求才惜才浓厚氛围。

  瓮安县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创优“人才之家”服务平台,落实“优才优待十条”措施,推出“人才公寓+安家补贴+购房补助”政策,切实缓解人才住房问题;鼓励引导各类专家人才参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工程立项、论证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津补贴政策,用待遇礼敬人才;发放“兴瓮英才卡”,从医疗、教育、配偶安置、政务服务等方面,为人才提供“管家式”“保姆式”服务,全面提升人才归属感。(文/图 宋云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