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瓮安:用心用力擦亮“道德之光·感动瓮安”品牌
2024-03-19 17:32:0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魏寒冰

  近年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把先进典型选树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健全完善先进典型选树宣传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参与道德建设,共同营造出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

  从2014年到现在,瓮安县已连续举办五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先后评选见义勇为、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诚实守信、助人为乐五类道德模范62名;积极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共推荐身边好人100余名,上榜“中国好人”2名,“贵州好人”15名,涌现出黄红缨、李政、卢锡永等一批又一批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为瓮安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大的道德榜样力量。

贵州瓮安:用心用力擦亮“道德之光·感动瓮安”品牌_fororder_“道德之光 感动瓮安”第五届道德模范颁奖仪式现场(瓮安县委宣传部 供图)

“道德之光 感动瓮安”第五届道德模范颁奖仪式现场 供图 瓮安县委宣传部

  瓮安县全面规范道德模范选树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群众公认、与时俱进”的基本原则,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充分挖掘模范的时代特色和自身特点,选树不同专业领域、不同年龄层次的模范;健全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先进典型推荐制度,广泛开展“最美”系列、身边好人等评选,形成全民举荐、层层把关、择优申报的工作格局。

  瓮安县在重要时间节点对道德模范进行广泛宣传,借助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今年1月29日,瓮安县第五届道德模范颁奖仪式首次通过抖音全程无差别、多层级直播,群众好评不断。为扩大和增强先进典型的影响力,瓮安县还在图书馆、文化馆、人民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道德模范展览宣传,组织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宣讲道德模范先进事迹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文明风尚。

贵州瓮安:用心用力擦亮“道德之光·感动瓮安”品牌_fororder_在瓮安县人民广场等公共场所宣传展示道德模范事迹(瓮安县委宣传部 供图)

瓮安县在公共场所摆放展板展示道德模范事迹 供图 瓮安县委宣传部

  根据中央、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瓮安县还制定《瓮安县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管理暂行办法》,严管道德模范的同时更注重礼遇关爱,统筹相关责任部门、社会组织协助解决道德模范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营造学习模范、礼遇模范的良好氛围。

  10年来,每逢春节前夕,瓮安县都会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地走访慰问,跟踪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重点帮扶有实际困难的道德模范,除了关心、慰问、补助外,还通过就业创业帮扶、最低生活保障帮扶、志愿服务帮扶等方式,帮助道德模范解决实际困难。

  厚植文明沃土,弘扬道德风尚。瓮安县将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广泛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着力培育时代新人、持续涵养时代新风,持续有力推选更多更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持续深化瓮安县创建文明城市的底气。(文 邓亚琴 周小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