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阳南明河:加大综合整治 重现人文底蕴
2021-07-11 14:38:0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展凌责编:周经韬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罗淼):“经过8年的努力治理,现在的南明河除了水清岸绿、鱼翔浅底外,还有白鹭翻飞。”7月8日,中国水环境集团董事长侯锋博士、上海交通大学环境学院讲席教授孔海南、中国水环境集团贵州业务区总经理高霖接受媒体采访,就南明河治理技术创新和治理成效进行讲解。

(原创)贵阳南明河:加大综合整治 重现人文底蕴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711125910

侯锋(左)与孔海南(右)接受采访 供图 中国水环境集团

  过去,南明河流域曾因污水系统不完善,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等原因受到严重污染。总结历次南明河治理经验,贵阳市决定改变以往局部的单项治理,把南明河环境综合整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并邀请国内外知名规划机构、高校专家与专业公司中国水环境集团一同加入到治理中来。

  中国水环境集团专家团队在正式接手项目前,花了六个月时间走遍南明河沿岸调研,弄清污染源,然后创新提出下沉式再生水生态系统,此项技术,仅管网就节省投资15亿元,节约占地千余亩,实现年生态补水2亿方,不仅解决了城市水资源短缺,而且大大降低了污水管网地下长距离输送渗漏及环境风险等问题。

  “南明河系统治理历时8年,投资仅76亿元,该技术体系发源于南明河、原创于南明河。”侯锋介绍,贵阳南明河系统治理实现了城市尺度的分布式下沉再生水生态系统成功创新应用,成为了真正意义上的厂网河湖一体化实践,是城市河道治理的世界级典范。

(原创)贵阳南明河:加大综合整治 重现人文底蕴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711125915

南明河甲秀楼河段 供图 中国水环境集团

  南明河没有运输功能,但是有很强的景观功能和生态功能,根据这个需求,专家团队设计了一种浅水河底,使南明河的治理具有整体性、规模性的特点,治理效果十分明显,南明河现已成为一条旅游河道、文化河道。

(原创)贵阳南明河:加大综合整治 重现人文底蕴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10711125920

南明河省委河段 供图 中国水环境集团

  “景观美、水质好,自然能成为老百姓休闲娱乐的好去处。”孔海南表示,在治理南明河时,团队还将贵州少数民族特色融入沿岸壁画,宣传贵州多民族特点的同时,也提高了河道的艺术性和美观性。

  侯锋表示,绝大多数城市河道里仅仅是达到化学指标的IV类水,但南明河已经在打造生态河道、景观河道,构建生物多样性的水下生态,这样的治理举措本身就已经是往前迈了很大一步,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双丰收,也让老百姓享受到生态环境红利。

  “分布式下沉系统不是简单的空间、物理、距离划分,而是伴随城市的增长,更科学地融入城市的规划。”高霖表示,分布式下沉系统旨在通过绿色发展带动城市进步,通过生态恢复找回城市发展活力。

  现在,南明河干流城区段水生动植物种群类型丰富,沉水植物覆盖率已从15%提高至80%,生物多样性指数、水生植物盖度、生态系统完整性等显著提升,“芳草萋萋、鱼翔浅底”的自然景观得以再现。

  生态文明建设看贵阳,贵阳生态文明建设看南明河。南明河综合治理的成功实践,创造了喀斯特地区流域综合整治的成功经验和多项全国第一,贵阳“母亲河”的人文底蕴得以再现,南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也成为国内同类河流水环境综合治理的样板和推动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的成功案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