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相约多彩贵州·畅享醉美文旅 ——第十七届深圳文博会贵州组团参展特别报道 美丽山水对接优质资本
9月24日,在第十七届深圳文博会“多彩贵州·绽放鹏城”第四届非遗文化博览会开幕式上,深黔两地文旅企业签署了多项合作协议。
随着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贵州旅游业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今年上半年,全省各市州共洽谈并签约414个旅游项目,合同投资额726.5亿元,文旅招商引资步履铿锵。
借台“唱戏” 深圳文博会招商结硕果
深圳文博会举办以来,贵州多次组团参展,文旅招商引资一直都是“重头戏”,省内不少文化旅游企业通过深圳文博会的平台找到了合作伙伴。
2020年,第十六届深圳文博会贵州分会场,文旅招商引资项目18个,签约金额共计344.18亿元;2013年第九届深圳文博会,贵州现场签约47个项目,签约金额达195.52亿元……
今年深圳文博会,在艺立方手信文化产业园分会场贵州展区签约仪式上,深圳艺立方文创集团与省内多家文化机构、文旅企业签约。
深圳艺立方文创集团董事长赵禹深告诉记者:“这些年,我们把贵州文旅商品的展示窗口前置到广东深圳,开发了适合大湾区市场的产品标准体系,让黔货从广东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同时,从深圳将资本导入贵州中小企业,形成互助共生的发展关系。”
此次签约后,“艺立方”与贵阳学院阳明学与黔学研究院的牵手合作,将推动阳明文化走进粤港澳大湾区并传播弘扬;同时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流量端口,促进贵州旅游产业的发展。
乘势而上
2013年,到过全国200多个城市的江苏银河投资集团董事长陈进来到贵州考察,仅用了一周就决定在绥阳投资“十二背后”旅游风景区。
如今,“十二背后”旅游风景区已经建成13个文旅项目,发展成为集旅游观光、探险探秘、休闲度假、康体养生、科普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旅游目的地。
“黄金十年”的高位推动、高速发展,使贵州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旅游大省。“十三五”期间,全省接待游客、实现旅游收入连续多年实现“井喷式”增长,旅游业累计完成投资1768.59亿元。
乘势而上,随着“后疫情时代”文化旅游市场的重启,贵州将美丽山水与优质资本对接,马不停蹄地奔走于长三角、珠三角、成都、山东等重要市场,展开文旅招商引资活动。
一场场文旅产业招商引资对接会上,贵州针对目标市场精心策划包装重点文旅项目,内容涵盖康养旅游、体育旅游、温泉旅游、山地索道、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诚邀全国企业家们深度参与贵州“双一流”目的地建设,在重大文旅项目投资、提升项目运营管理、丰富文旅产业业态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贵州的每一座山都表现出不同的魅力、不可复制,是旅游产业发展的风水宝地。作为旅游企业,我们对贵州非常向往,非常有兴趣加入到贵州旅游产业发展的大潮中。”蓬莱八仙过海文旅集团董事长李海峰说。
筑巢引凤 招大引强助力提质增效
作为国家首批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全国体育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贵州凭借着优越的自然条件,正吸引着文旅、康养产业投资者的目光。
欲引凤,先筑巢。近年来,贵州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标准,着力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全国行政审批数量最少的省份之一。
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招商基础全力跟进。省投资促进局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贵州“山地公园省”主题特色,编制了产业现状图和全景图,将做优“山地+”旅游产品体系作为未来贵州旅游投资的热点领域和投资增长点;理出优势资源清单和存量项目盘活清单,不断充实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完善“资金池”和充实“人才池”。
在招商过程中,贵州注重招大引强,重点收集梳理世界500强旅游板块上榜企业、中国旅游集团20强、中国旅游住宿业品牌百强的战略布局和投资意向,推动大企业和大项目投资落地。今年以来,已有北京首钢房地产、大连万达、中铁五局、中交交旅等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与贵州洽谈旅游投资项目。
“优强旅游企业对一个地区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抢抓机遇,大力引进国内外优强旅游企业。全省投促系统将积极参与贵州‘双一流’目的地的打造进程,为旅游产业提质增效提供重要支撑。”省商务厅厅长、省投资促进局局长马雷说。(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曹雯 陈江南)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