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疫情风险防范和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单位:
目前,国内本土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多,遵义市务川县也出现省外返乡人员确诊病例。为深入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贵州省应对处置奥密克戎变异株疫情工作指引》工作部署,落实3月16日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和再勇常务副省长讲话要求,压紧压实行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本地区文旅行业奥密克戎等变异株排查工作,加强疫情风险防范,筑牢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严密防线。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厅直属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坚决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保持原防控机构(专班)工作运转,严阵以待,严防死守,切实增强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毫不放松抓好行业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在属地防控和社防部门统一领导下,重点排查本单位本行业自3月7日以来有遵义市务川县旅居史人员,督促相关人员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持续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健康监测工作,坚持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要求本单位工作人员主动报告本人及家人涉疫相关情况,充分掌握干部职工旅居史和健康史。同时,督导本辖区文化和旅游单位、企业进一步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做好员工体温测量、健康码核验及健康台账登记工作,要求体温异常和健康码异常的员工不得带病上岗,并严格落实一线工作人员“一周一检”核酸检测要求,一旦发现核酸检测阳性或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早期症状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隔离管控并报属地社会防控、疫情监测管控救治和文化和旅游部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行业大型活动、大型演出疫情防控要求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管控行业大型活动、大型演出、大型会议等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先决条件,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督导活动组织单位、企业制定详细的疫情防控方案,要严格控制活动规模和活动时间,在申报及活动实施前向属地疾控及社防部门报备。
四、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加强疫情风险防范
各级文化和旅游局要督导属地文旅单位、企业按照《全国“两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整治及黔锋行动督导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特别是A级旅游景区、乡村旅游点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合理控制景区人流量,加强门票预约管理,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游客进行预约购票;游客在进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文博场馆等行业场所前,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措施,严格限制健康码异常、体温异常游客进入行业场所;加强星级饭店、文博场馆等室内密闭场所卫生管理,加大通风消毒频次;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及时将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目录传达至属地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游经营活动“熔断”机制,不得开展有中高风险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队旅游组接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出入境、旅游专列、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游业务,加强旅游团队信息收集工作,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防控宣传引导和应急处置准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疫情风险并有效应对处置。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排查
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按照《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期间全省文化和旅游行业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整治及黔锋行动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按照问题隐患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大监督检查频次,从防控措施、健康监测、应急处置等方面对属地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深入排查,查找防控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迅速补齐短板漏洞,确保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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