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生产要素,网络是生产关系,以智能为代表的数字技术是生产力。在迈入数字经济发展时代,贵阳贵安又增加了一个新标签——“国家数据中心集群”,继国发〔2022〕2号文件的大力支持之后,贵州等8地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方案获批,贵安集群等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也同步启动。这些对数字经济发展影响深远的基础设施落子贵州,为贵阳贵安加快构建以数字经济为引领的现代产业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快构建新型算力网络 形成数字经济新生态
当前,贵阳贵安正积极打造国家级数据中心集聚基地,推动存储型数据中心向生产型、高安全、绿色化数据中心转型升级,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主节点。作为贵州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的主战场,贵阳贵安将从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加快构建新型算力网络格局。通过国家枢纽节点,统筹规划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引导大规模数据中心适度集聚,形成数据中心集群;围绕集群,调整优化网络结构,加强水、电、能耗指标等方面的配套保障;在集群和集群之间,建立高速数据中心直连网络,支撑大规模算力调度,构建形成以数据流为导向的新型算力网络格局。
构建多维度服务体系。依托数据中心集群建设,全面提升服务器承载能力,以需求为导向,打造多维度服务体系,增强服务器的集聚度;针对数据安全存储、数据传输效率、算力能力有不同需求的企业,以及体量大小、类型不同的企业,开发综合服务平台,分别提供精准、高效的服务。
打造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围绕国家部委、金融机构、大型央企、互联网头部企业等,建设高安全、绿色化、集约化数据中心集群,汇聚各行各业的数字要素资源。以数据中心集群服务器、存储设备、电力设备等配套设备的大规模需求带动电子信息制造业集聚发展,以数据中心集群汇聚的海量数字要素资源吸引数据清洗、数据分析等先导性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集聚发展。
打造战略要地 做大做强云服务“首位产业”
依托超大型数据中心集聚的优势,贵安新区将做大做强云服务“首位产业”,到2025年云服务产业规模达700亿元以上。
促进云网边一体化融合发展,推动算力高质量供给。优化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贵州根服务器镜像节点和国家顶级域名节点,推进与其他7个算力枢纽节点的直连网络建设,大幅度提高网络带宽、降低网络延时,推动基础设施云、平台云、软件云建设,实现云边高效协同,提升各行业各领域用户的使用体验感。
打造关键数据基础设施战略要地。规划建设超1.5万亩贵安数据中心集群,重点发展金融数据中心、国家部委数据中心、央企数据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充分发挥贵阳贵安丰富的能源供给优势,围绕高安全、高容量、高性能、绿色化的数据中心建设模式,为关键数据存算协调、数字应用提供坚实保障。
开放场景应用吸引云业务聚集。以贵阳大数据科创城为核心,围绕网络货运、鲲鹏鸿蒙产业、数字政府、数字金融、工业互联网、智慧文旅、智慧医养、北斗应用、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10个重点领域,谋划实施一批数字化标杆项目,打造极具吸引力的数字生活和智慧工作场景,培育孵化一批应用软件开发企业,促成云服务产业加快集聚,打造场景应用示范区。
大数据引领创新 加快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贵阳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以大数据引领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更高水平开放,着力营造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以数字经济优化创新环境。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广泛推动大数据在各领域创新应用,加快“科创中国”试点城市建设,着力打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
聚焦创新主体,充分发挥在筑央企、科技型企业、研发平台、高校院所等创新主体作用,协同布局产业园区与技术创新平台,优化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促进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有效嫁接和深度融合。
聚焦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花溪大学城、清镇职教城优势,加快建设贵阳大数据科创城,将科创城打造成为数字产业和人才集聚区、数字场景应用示范区、生态文明展示区。
聚焦“一硬一软”,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确保产值和营业收入分别突破千亿,加快数字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数据价值化路径,培育服务全国的数据交易生态,打造全国一流云服务基地、国家级算力储备和数据灾备、交换的核心节点。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