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金融为“强省会”注入活水
2023-02-15 09:29:32来源:贵州日报编辑:罗淼责编:卢佳静

  “强省会”行动实施以来,贵州金融力量坚持围绕“四新”主攻“四化”,积极注入“活水”,大力支持贵阳贵安绿色金融改革创新、企业上市、城市更新等工作,助力提升“强省会”建设质效,助力全面提升省会城市经济首位度,增强城市影响力、发展带动力、区域竞争力。

  上线“贵阳贵安绿色金融服务平台”。该平台整合了贵阳贵安绿色金融、低碳经济发展的企业库、项目库、信贷产品、政策动态等信息,能够对企业或项目进行绿色评级,提高绿色金融业务效率,金融机构登录该平台后可浏览公示出的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选择项目进行融资对接。截至今年1月9日,已评定绿色企业64家,评定绿色项目363个。

  “同时,我们总结贵安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经验,推动建立省级财政激励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长效机制,把贵阳市观山湖区等12个县作为首批省级绿色金融试点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2022年协调省级金融业态资金支持贵安新区、观山湖区220万元,以聚集绿色金融资源、激励发展绿色金融为抓手,大力支持“强省会”行动。

  由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动建立的政金企合作机制,将“四化”作为融资对接的重中之重,精准搭建融资项目签约和政金企战略合作桥梁,促进金融要素和资金需求有效衔接。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介绍,2022年春、夏、秋、冬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周共签约项目3259个、金额3623.54亿元,其中贵阳贵安272个、金额1671.75亿元。纳入省级调度的贵阳贵安项目103个、金额1530.45亿元,其中春、夏、秋季融资对接会2022年计划落地项目31个、已落地30个,计划投放金额91.50亿元、已投放90.97亿元,项目落地率96.77%、资金到位率99.42%。

  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位于贵阳市的贵州股权交易中心让贵州成了首个集沪深京证券交易所省级基地于一身的省级区域性股权市场;同时,运用综合金融服务,发挥地方金融组织直接融资功能,着力构建起了结构多元、覆盖面广的地方金融组织体系,更好服务“强省会”行动。

  2022年贵州省共将193家企业纳入贵州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培育,其中贵阳贵安93家、占48%;全年支持贵阳市打造6家企业赴各交易所上市挂牌,占全省85%,是近几年的最高水平。目前,贵阳贵安A股上市公司23家、占全省66%,其中,科创板上市公司3家,走在西部省份前列;新三板挂牌公司26家,占全省74%;此外,贵阳市还有2家境外上市企业。

  逐步完善的融资担保体系促进贵阳贵安撬动更多担保资金去支持、引导信贷资源流向小微、“三农”等普惠领域。2022年,共支持和引导各类资本在贵阳贵安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11家,新增注册资本金23.85亿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他们指导贵阳市辖内融资担保公司规范运作,加大银担合作力度,为“强省会”提供强有力的担保金融支持。(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申川)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