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税务”公众号推出五大版块两项功能 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2023-08-07 13:37:11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魏寒冰

  数据显示,自2022年改版至今,“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税费政策信息2376篇,总体阅读量突破458万,针对性解答群众提问2600余条,制作新媒体产品达787 条(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于2022年中对“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全新改版,整合贵州省税务系统宣传资源,以内容建设为根本,设置五大版块,向移动端用户呈现各类税务知识、办事事项、疑难解答等内容,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大量的视频、漫画、长图、海报等产品,增加趣味性、增强实用性,推动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不断提升。

  作为贵州省税务局服务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第一窗口,12366热线每天会接到数以千计的电话和网络咨询,其中不乏高频问题和疑难问题。“12366热点问答”和“留言问答”两个版块依托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打造。

  “12366热点问答”筛选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问得最多、最关心、最容易混淆,且最与他们息息相关的问题,整理汇总成简单易懂的图文加音频形式按期推送,包含“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内容。截至目前,该版块已发布推文近六十篇。

  “留言问答”版块则针对用户在公众号后台留言咨询,对高频问题设置“关键词”检索功能,系统自动推送解答内容,系统无法解答的,安排专人进行回复。每周将收集的问题制成图文问答对外发布,每月更新自动回复的高频问题。该版块推出后,“如何在手机缴纳社保费”等操作指南类问题减少30%以上。

  为增加公众号的趣味性和助力贵州经济社会发展,“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创新设立“黔地万物”版块,通过不同风格的手绘长图配合风物故事,讲述贵州各地的特色特产、风土人情,并在故事中融入相关联的税务政策。该版块至今已推文12篇,被贵州各地税务系统微信公众号转发,累计阅读量超过40万。

  公众号还增设了“图解政策”和“节日节气海报”版块,并在其中植入相关税费优惠政策,使海报的政策宣传更具体。

  同时,“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还设置了开通社保线上缴费和开通发票线上兑奖两项特色服务功能。

  下一步,贵州省税务局将在继续建设好“五大版块”的基础上,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拓宽思路,不断提高“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更好地为纳税人缴费人解难题、办实事。(文 资廷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