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自治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三抓三促”行动、“铸忠诚警魂”活动的有力抓手,作为基层党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举措,成立由检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由案件管理部门、技术部门、办案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检察长牵头部署、分管领导统筹部署、部门负责人具体执行,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任务落实,以能动履职努力跟上、适应时代之变、人民之需,满足人民期盼。
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案管部门安排专人每天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后台,对于申请互联网阅卷的律师,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服务,确保律师熟练掌握互联网申请、顺利下载电子卷宗,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办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等不适宜通过互联网方式阅卷的案件,主动联系律师说明情况,并及时安排现场阅卷;对于路途遥远到现场确有困难的律师,为其安排异地阅卷,并进行电话回访,及时跟进,实时解答和帮助律师在阅卷过程中遇到的困惑。
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制定《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的工作办法》,建立案管部门、办案部门“双审核”制和互联网阅卷安全保密机制,明确案件范围、申请渠道、工作时限、责任人员、保密要求,确保互联网阅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好电子卷宗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
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向社会、律师事务所告知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的情况,利用微信公众号、头条、微博等积极向社会宣传阅卷工作,并主动走访县司法局、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开展交流,了解律师对于互联网阅卷的意愿及顾虑;及时公开各类案件程序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等内容,充分保障律师的知情权,提升律师互联网阅卷的知晓率、参与率。
通过阅卷律师反馈,互联网阅卷从以前的“页页翻拍、光盘刻录”到现在的“足不出户”互联网阅卷,从以前的“跑一次”到现在的“不用跑”,检察机关互联网阅卷极大地方便了律师阅卷,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下一步,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握案管部门作为检察业务工作中枢的职能定位,突出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两大主责,继续扩宽互联网阅卷覆盖面,积极探索更多高效便捷的阅卷方式,全力做实做优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构建科学高效的案件管理工作新格局,促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文 丰丹丹)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