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第十七届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研讨班在贵阳召开
2024-07-05 12:59:35来源:天眼新闻编辑:罗淼责编:邱观史

  6月28日至30日,由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贵州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承办的“第十七届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研讨班”在贵州省人民医院观山湖院区(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举办,同期还举办了“上海儿童医学中心贵州医院沪黔儿童耳鼻喉专家学术交流会暨贵州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儿童听力专题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防聋治聋技术指导组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培训班”“贵州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第二次会员大会暨第二届第一次理事会暨换届大会”。来自全省各级医疗机构的近200名医护人员参加活动。

第十七届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研讨班在贵阳召开

  听力残疾是最常见的出生缺陷之一,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听力残疾患者达2780万,居各类残疾之首,而且以每年近3万人的速度在增长,我国已是世界上听力残疾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防聋治聋工作任重道远。普遍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对有听力障碍的新生儿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对降低儿童听力残疾发生率、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第十七届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研讨班在贵阳召开

  本次研讨培训活动的举办,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推动我省耳与听力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规范我省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强化我省儿童听力障碍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提高全省儿童听力健康水平。

第十七届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研讨班在贵阳召开

  培训期间,来自江苏省人民医院的卜行宽教授、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许政敏教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的刘玉和教授、山东大学附属儿童医院的张建基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的焦宇教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的孟照莉教授、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国家儿童医学中心)的陈文霞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的翟丰教授和方旭华教授、中国康复医学会听力康复专业委员会的田宏斌博士以及云南省妇幼保健院的刘睿清教授等国内儿童耳鼻喉及听力康复领域的著名专家教授与贵州省内的十余位中青年医师们同台展示,共同打造了一场活力满满、气氛热烈的学术盛宴。本次培训特设的“大师说”与“青年谈”专栏,为省内青年同道与国内专业大咖深入交流创造了机会,帮助大家增进了友谊、提高了技术,也展示了贵州省内中青年人才的风采。

第十七届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研讨班在贵阳召开

  据了解,贵州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自2020年7月成立以来,一直以提高我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疾病的临床诊治与科研水平为目标,强化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全省各级医院耳鼻咽喉头颈外科人才发展,为推动专科领域学术水平的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

第十七届全国儿童听力筛查诊断干预新技术研讨班在贵阳召开

  如今各个研讨培训活动取得积极成效,贵州省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将以此次研讨班为契机,以提高全省医疗机构聋病筛查和诊疗技术,降 低聋病发生率为目标,以助推物理听力筛查联合遗传性耳聋基因筛查模式为手段,以促进贵州省聋病筛查、诊断、治疗、预防提质增效为己任,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搭建聋病出生缺陷防治平台,从听力筛查、基因筛查、聋病诊疗、学术交流、临床科研、人才培养以及样本库和数据库建设等多方面开展会员间合作,助力学会各会员所在单位学科建设,全面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杨宇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