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荔波:接待游客1044.32万人次,同比增长6.94%
2024-07-08 17:35:24来源:天眼新闻编辑:罗淼责编:邱观史

  7月2日,记者从2024年黔南州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半年工作总结暨旅游旺季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以来,2024上半年,荔波县围绕资源、客源、服务"三大要素",紧扣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目标,明确十大重点任务,细化135项具体措施,目前已完成66项,其余正在有序推进。截至7月1日,全县接待游客1044.32万人次,同比增长6.94%,小七孔景区接待游客168万人。

【聚焦黔南旅游旺季工作会】荔波县:接待游客1044.32万人次,同比增长6.94%

  坚持"富矿精开",核心景区不断提质。突出小七孔景区核心资源保护、提升、开发,完成古桥修缮、古树保护、水生态修复、清淤堵漏、河堤加固等。高标准完成翠谷、小七孔桥、鸳鸯湖等旅游厕所提质,增设淋浴间、公厕蹲位和热水器等"贴心"设施,小七孔古桥公厕蹲位数由26个升级增加至103个,小七孔古桥乘车站点容量由1000人提升至2600人以上,景区资源优势更加凸显,景区承载量、品质格调、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聚焦黔南旅游旺季工作会】荔波县:接待游客1044.32万人次,同比增长6.94%

  推动业态创新,消费场景不断增加。在"踏瀑戏水"基础上提质升级,增加丛林探险、攀树、瀑降、树上探险等游玩体验业态,形成"小七孔世遗探险部落",完成卧龙谷漂游至鸳鸯湖提质升级,目前两个"拳头产品"已基本成型。新增鸳鸯湖上湖花圃、飞云洞"一龙戏九珠"等20余个摄影打卡点,推出"汉服+山水"创意展演、绿宝石剧本游、澄中城剧本游等文旅融合产品,引入山水间旅拍、云裳摄影等4家旅拍工作室,不断提升游客体验。今年以来,小七孔景区内经营性项目接待游客198.83万人次,累计收入7215.58万元,游客转化率达148.72%。

【聚焦黔南旅游旺季工作会】荔波县:接待游客1044.32万人次,同比增长6.94%

  提升服务质量,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格美荔波文旅演艺小镇项目有序推进,预计7月5日完成第二版规划设计方案,王蒙酒店群力争在7月中下旬实现试营业。成功引进有戏影院、齐宿拉珈等48家精品酒店(民宿),新增床位数2700张,总量达4.4万张。引进瑞幸咖啡、库迪咖啡、贵州辣子鸡等10余个餐饮品牌进驻小七孔景区,培育酒菜联动示范点5家,不断丰富餐旅融合体验。持续精细实施"四个网格化"管理模式,不断强化服务标准化品牌建设,黔东南、铜仁、广西环江等省内外党政代表团先后赴荔波考察交流,平塘县管理人员110余人赴荔波跟岗学习,借鉴小七孔景区管理服务经验做法,小七孔导游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

【聚焦黔南旅游旺季工作会】荔波县:接待游客1044.32万人次,同比增长6.94%

  深化文体旅融合,发展动能不断激活。坚持文体旅高质量融合发展理念,成功承办举办第一届全国全民健身大会(西南区)体育舞蹈比赛、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锦标赛、黔南州第八届运动会、黔渝川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品牌赛事活动,取得了广泛良好的社会反响。荔波县入选全国县域文旅融合综合竞争力100强榜单,位列第8名。

【聚焦黔南旅游旺季工作会】荔波县:接待游客1044.32万人次,同比增长6.94%

  舞好旅游龙头,带动作用持续凸显。持续强化与黄果树、西江千户苗寨、平塘天眼、都匀绿博园等省州景区联动,以高铁为纽带,加强高铁沿线城市的营销宣传,积极打造以荔波为中心的省内精品旅游小环线和省外大串联。发挥好"旅游龙头"带动作用,出台"黔南籍人士游荔波"优惠政策,有效激发黔南籍市民赴荔旅游热情,自政策出台以来接待黔南游客1.28万人。持续深化与都匀、龙里、平塘、独山等县市的交流合作,推动旅游市场客源共享、宣传互推、优惠互认。(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袁绍阳)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