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以省委改革办2023-2024年度“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试点”改革创新任务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建立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要手段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破解排污单位监测设备难监管、弄虚作假手段多、基层监管压力大等难题,持续提升贵州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
发布会现场 摄影 陈果
为推动污染源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建设,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出台《贵州省重点监管排污单位监控设备暂行管理办法》《贵州省固定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备运维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文件,转变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监管模式,探索源头预防、监管前移,由生态环境部门在重点排污单位组织安装建设和运维管理监控设备,逐步形成排污单位对上传的自动监测数据负责,生态环境部门对监控设备采集相关信息后形成的监控数据负责的监管模式。
截至目前,贵州省生态环境厅累计在全省重点排污单位安装建设智能监控设备1396套,包括智能监控仪1396台、智慧门禁1359套、摄像头2519个、铺设有线传输网络1300余条,同时安装监控设备公示标识牌1500个,基本实现全覆盖。
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检查 供图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为形成自动监控非现场监管闭环,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整合监控设备采集到的信息及电子运维台账记录,结合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自动监测设备等行为典型特征,形成61条经验组成的模型,经过平台进行综合分析和审核后,直接将违法线索及部分非现场固定的证据推送至执法人员。
2023年以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通过“污染源非现场执法监管信息平台”推送排污单位超标报警核实处理信息1.7万余条,自动监测数据异常信息5.3万余条;为赤水河流域检查、市州交叉检查等专项检查提供非现场线索3000余条,利用监控平台开展非现场筛查审核监控数据日均值超标企业794家(次),移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办理污染物超标排放执法任务212条,检查问题后进行行政指导或者责令改正等行政命令80件,立案查处17件,处罚金额共计170.1万元。
工作人员开展相关检查 供图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同时,为强化技术支撑,提升监管质效,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完善技术开发,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开发“贵州省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执法信息平台企业端”和“智运维”台账管理小程序,提升非现场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并制定细化标准,实现监控精准高效。
2023年以来,贵州省已联网排污企业登录使用监控平台149万余次,“智运维”登记运维记录24万余条,通过监控设备自动识别、标记,降低了排污企业工作人员错报、误报的概率。同时,监管部门通过监控设备实现自动采集、传输数据,执法人员不到现场就能掌握数据情况,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2023年以来,各级监管执法人员登录使用监控平台14万余次,针对自动监测设备的管理,与排污企业基本形成了“有事非现场报告,无事非现场监管”的模式。(文 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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