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侗族大歌跟随“哪吒”走世界!贵州非遗成为国际时尚元素
2025-02-14 09:57:25来源:天眼新闻编辑:罗淼责编:魏寒冰

  2月13日,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票房突破100亿元,电影中侗族大歌以其空灵圣洁、奇幻空灵的独特韵律,与电影画面完美融合,给观众带来了震撼的视听体验。

  1986年,来自黔东南州的合唱团,把侗族大歌带上了法国巴黎秋季艺术节的舞台。这种多声部、无指挥、无伴奏的自然合唱形式一经亮相便技惊四座,被称赞为“清泉般闪光的音乐”。

侗族大歌跟随“哪吒”走世界!贵州非遗成为国际时尚元素

贵州侗族大歌唱响香港维多利亚港。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周璇 摄

  自此以后,侗族大歌开启了它的环球之旅,在意大利、匈牙利、奥地利、新加坡、日本、俄罗斯、挪威、比利时、美国等国唱响。2009年,贵州侗族大歌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如今,侗族大歌跟随“哪吒”一起再次惊艳世界。

  贵州享有“文化千岛”“民族生态博物馆”的美誉,17个世居少数民族孕育出“一山不同族,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更孕育出侗族大歌、苗族银饰、蜡染、刻道、地戏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侗族大歌跟随“哪吒”走世界!贵州非遗成为国际时尚元素

苗族长鼓舞。

  近日,中国越剧演员陈丽君身穿高定非遗礼服亮相法国巴黎,在法国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现场演绎经典越剧《凤求凰》。她身穿的礼服灵感来源于苗族婴儿背带图案“蝴蝶妈妈”,云肩镂空设计便是来源于贵州剑河苗族剪纸技艺,礼服上的刺绣由多个苗族纯手工老绣片组成。

  苗族没有文字,苗族姑娘们就以针为笔、以线为墨、以布为纸,在针与布的穿梭间记录下苗族祖祖辈辈的故事。苗族以图腾崇拜的方式敬仰着与先祖有密切关系的动植物,如蝴蝶纹、鸟纹、鱼纹、花和植物等。随着各支系的迁徙与融合,苗绣逐渐分化出几十种独特的技法,如平绣、贴布绣、打籽绣、破线绣等。古老原生态的苗绣在现代绣娘们手中和时尚结合,从贵州走向世界。

侗族大歌跟随“哪吒”走世界!贵州非遗成为国际时尚元素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绣州级代表性传承人、台江县浩邓民族银饰刺绣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石传英的苗绣作品。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祖嘉 摄

  2024年,国际知名服装设计师劳伦斯·许与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苗绣州级代表性传承人石传英合作完成的苗绣高定备受追捧;

  中国设计师品牌HUI在2024春夏米兰时装周期间举办线下大秀,发布灵感来自贵州清镇麦格苗族布依族乡小谷陇村的苗族支系——“四印苗”的《苗印》全新系列作品;

侗族大歌跟随“哪吒”走世界!贵州非遗成为国际时尚元素

由石传英公司和意大利OTB集团旗下的世界著名品牌MARNI合作开发的MARNⅠ  MⅠAO系列时尚产品正式揭幕,世界名模刘雯为MARNI MIAO系列产品代言。受访者供图

  贵州“村超”足球队前往法国交流,带去的榕江民族服饰百鸟衣引来法国时尚惊叹。

  贵州非遗在一次次相遇与交流中,正成为国际舞台的时尚元素。

侗族大歌跟随“哪吒”走世界!贵州非遗成为国际时尚元素

交流赛“村超”联队队员合影。受访者供图

  2024年12月17日起,贵州加入外国人过境免签240小时“朋友圈”。2025年春运期间,韩国清州至贵阳的国际临时旅游包机航线正式开通,标志着贵州冬季旅游市场开发迈出国际化新步伐。越来越多外国人走进贵州感受自然与非遗交织出的独特魅力。(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祖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