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在贵州遵义开幕
2025-04-24 10:40:23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赵滢溪

  4月22日晚,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在中国贵州省遵义市开幕,来自亚洲15个国家及地区的山地自行车精英齐聚,共同见证这场亚洲顶级山地自行车赛事的巅峰盛宴。

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在贵州遵义开幕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50423132103

开幕式现场 供图 贵州省体育局 

  开幕式现场气氛热烈,精彩纷呈,山地自行车表演、街舞表演、蹬鼓表演等独具匠心的节目轮番上演,展现了贵州的深厚文化底蕴,为观众带来一场视觉与听觉的双重享受。

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在贵州遵义开幕_fororder_IMG_2607.JPG

参加开幕式的运动员 摄影 陈果 

  作为亚洲地区最高水平的山地自行车赛事,‌‌本届锦标赛是亚洲自行车联合会(ACC)官方授权的A类赛事,由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贵州省体育局、遵义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赛事汇聚了亚洲15个国家和地区近300名顶尖山地自行车运动员,包括奥运选手和往届亚锦赛、亚运会冠军得主及亚洲排名前列的多名运动员。

  ‌‌本届锦标赛将持续至4月27日,设速降赛(DHI)(1.5公里)、奥林匹克越野赛(XCO)(单圈4公里)、淘汰越野赛(XCE)(900米)和团体接力赛(XCR)(单圈4公里)等4个项目。

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在贵州遵义开幕_fororder_IMG_2580.JPG

参赛代表队亮相 摄影 陈果

  开幕式上,遵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起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对远道而来的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表示热烈欢迎,并诚挚邀请大家以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为友谊的桥梁,来遵义共赴一场春天的约会,读懂遵义的山水之韵,品鉴遵义的人文之美,开启一段热血沸腾、精彩纷呈的奇妙旅程。他表示,举办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不仅为自行车爱好者搭建了一个挑战自我、超越自我的舞台,更能使参与者在极限挑战的过程中,深刻感受遵义深厚的历史文化、美丽的自然风光与多彩的人文风情,对于推动遵义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体育+”“+体育”深度融合,提升遵义知名度和美誉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在贵州遵义开幕_fororder_IMG_2601.JPG

山地自行车表演 摄影 杨艺敏

  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主席崔大林在开幕式上致辞,贵州遵义风光秀美、气候宜人,资源禀赋独特,拥有开展山地自行车运动的绝佳环境和区位优势。本届山地亚锦赛的成功落地举办,必将加深亚洲各国理解和包容,助力遵义体育事业和社会经济发展。相信本次赛事必将成为山地自行车运动与文化、旅游联动发展的重要纽带,成为促进亚洲体育交流、加快地方经济转型、推动产业绿色发展的“金色名片”,成为推动亚洲和我国山地自行车赛事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点。

2025年亚洲山地自行车锦标赛在贵州遵义开幕_fororder_IMG_2622.JPG

蹬鼓表演 摄影 杨艺敏

  亚洲自行车联合会主席拿督阿玛吉特·辛格·吉尔在致辞中表示,作为亚洲自行车联合会主席,他自豪地见证着亚洲自行车界日益增强的凝聚力与竞技水平。实现“亚洲一体”的愿景——这个倡导包容与共荣的愿景,是他的承诺,也是他的奋斗目标。愿本届锦标赛不仅是展现竞技水平的战场,更成为友谊与文化交流的盛会。(文   杨艺敏 陈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