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兴仁:“十四五”城乡建设提质增效 书写民生幸福答卷
2026-10-22 15:40:3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赵滢溪

  金秋十月,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仁市满目锦绣、景致如画。宽阔平整的道路纵横交织,精巧雅致的楼宇错落排布,美丽乡村镶嵌于青山绿水之间,呈现出城在绿中、路在景中、人在画中的美好图景。

兴仁东湖樱花美景 摄影 罗天杞

  “十四五”以来,兴仁市锚定宜居宜业发展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城市更新、安居保障、乡村建设三大重点,深耕城乡融合发展,精雕城市风貌、厚植乡村底色,交出了一份“城市提品质、乡村焕新颜、群众得实惠”的民生幸福答卷。

  精修城市“肌理” 提质赋能宜居城区建设

  五年来,兴仁以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聚焦老城短板、完善新城功能、优化城市治理,从街巷改造、路网升级、生态增绿、精细管理等多点发力,下足“绣花功夫”,持续精修城市“肌理”、完善城市功能、擦亮城市颜值,推动城区人居环境由“基础达标”向“精致宜居”跨越升级。

兴仁城市夜景 摄影 罗天杞

  背街小巷、老旧小区,是贴近群众最直接的民生载体。兴仁坚持靶向发力、精准施策,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提质和背街小巷整治。东湖街道桃园小区实施路面翻新、管网改造、积水治理、环境整治,彻底告别以往破损积水、杂乱无序的旧貌,居住环境与出行条件同步提升。五年来,兴仁市累计完成老旧小区改造27个、背街小巷提升改造25条,惠及居民1184户,老旧城区整体面貌焕然一新。

  夯实安居底盘 筑牢群众幸福生活根基

  五年来,兴仁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精准兜底困难群体住房需求,妥善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优化住建领域政务服务,推动群众居住条件从“住有所居”稳步迈向“住有宜居”。

兴仁薏品田园安置房 摄影 罗振飞

  “十四五”以来,兴仁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462套,累计为2420户群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51.542万元;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落实住房保障政策惠及百余户搬迁家庭,完成4697户搬迁群众安置住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同步推进老城更新、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争取9390万元“保交楼”专项资金,交付房源1062套,完成棚户区改造992户,多渠道持续提升群众安居品质。

  统筹城乡共建 绘就和美乡村崭新画卷

  五年来,兴仁着力打破城乡发展壁垒,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治理资源向乡村延伸覆盖,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风貌塑造、历史文脉保护等工作,推动城乡建设互补互促、一体提质,实现城乡风貌从“各有千秋”走向“美美与共”。

兴仁鲤鱼村 摄影 罗天杞

  兴仁以屯脚镇鲤鱼村为示范,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乡村振兴的“先手棋”,通过环境整治、风貌提升、生态治理协同发力,打造出村寨山水相融、庭院雅致整洁、乡风文明淳朴的和美乡村样板。

  “十四五”以来,兴仁累计投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亿元,实施乡村建设项目89个,高标准打造省、州、市级特色田园乡村示范试点,构建起多点示范、全域提升的乡村建设格局;同时,高度重视传统文化保护,扎实开展传统村落、古建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全市探明古文化遗址264处、古建筑77处,已完成22处文物建筑修缮,切实留住乡愁记忆、传承乡土文脉。

兴仁卡嘎寨布依族传统村落 摄影 罗振飞

  在塑形铸魂的同时,兴仁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投入1.15亿元完善城乡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齐320辆收运车辆、3065个垃圾箱体、15座转运站等设施设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实现行政村全覆盖,30户以上自然村寨覆盖率达94.47%以上;扎实推进污水治理,实施15个行政村污水治理项目,建成污水处理设施10处,农村污水处理管控率达52%;城区层面同步规范环卫运营模式,取缔露天垃圾箱、推行上门收运,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同步做好餐厨垃圾常态化资源化处置。

兴仁鹧鸪园村 摄影 熊庭波

  “十四五”以来,兴仁始终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城乡建设全过程,一项项落地见效的工程,一个个可感可及的变化,共同绘就了城乡共美、民生幸福的生动图景。

  奋进新征程,砥砺再争先。兴仁市将不断完善城乡功能、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治理效能,全力建设功能齐全、城乡共美、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新兴仁,以高品质城乡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增光添彩。(兴仁市融媒体中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