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天柱:飞地开展联合党建 促两省五村共发展

2017-11-02 15:52:54|来源:国际在线|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我们第一批罗汉果收入一千多元,这一亩多地应该还可以采到15000多个果子,平均5角钱一个,这又是六千多块钱呀。一亩地收入七八千,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噢。” 望着满园的罗汉果,贵州省天柱县地湖乡村民龙银秀喜滋滋的。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党总支成员帮助村民摘罗汉果。

党总支成员帮助村民摘罗汉果

  天柱县地湖乡是贵州的一块“飞地”,嵌入湖南省境内。特别是岩古村地界与湖南靖州、会同两县的4个村犬牙交错。在这样一个特殊地域环境里,两省村民过去常因山林、田土、水源等权属发生纷争,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如今,地跨两省三县四乡镇五个村的联合党总支,带领两地群众共同演绎一段段团结和谐、同奔小康的佳话。

  在地湖,罗汉果是最红火的产业,全乡罗汉果种植200余亩,涉及农户30余户。而地湖乡罗汉果最初是在岩古村种起的,是三十出头的青年致富能人吴谋森带头种的。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党总支成员与种植能手合影

党总支成员与种植能手合影

  “去年,我栽20亩罗汉果丰收了,买了一辆小轿车。今年扩大规模到70多亩,带动10多户村民一起发展。我们种出的罗汉果有专门的销售渠道,这都得益于湘黔朝阳联合党总支啊。”吴谋森说。

  湘黔朝阳联合党总支,即湖南省靖州县大堡子镇的上河村、江冲村,湖南省会同县地灵乡的桥冲村、广坪镇的羊角坪村,与贵州省天柱县地湖乡岩古村共同联合成立的一个党总支。

  岩古村与上河村、江冲村、桥冲村、羊角坪村地界互相交错,被当地人称为“插花地”。在这样一个特殊地域环境里,两省村民过去常因山林、田土、水源等发生纷争,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为打破颈瓶走出去,地湖乡党委政府倡议打破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成立5个村跨省联合党总支,整合湘黔两边资源,相互协作,共谋发展。这一举措得到涉边县乡各级支持和两省三地群众响应。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岩古村航拍

岩古村航拍

  2015年1月,在不改变原有行政隶属和村民户籍的前提下,湘黔朝阳联合党总支成立。两年多来,他们按照“区域统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建共享”的思路,以“化解边界纠纷、促进产业发展”为核心,以“组织联建、党员联动、村务联议、信息联享、产业联兴、稳定联保”为目标,优化整合区域资源,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两地产业联办,助推当地经济发展。

  在这过程中,联合党总支成员是“协调者”。在他们的相互协调下,湘黔两省三县四乡镇的项目得到有效粘合,修建了民族团结桥1座、灌溉水渠“友谊渠”1000余米、硬化通村通组水泥路1万余米,修通了岩古村佑家至靖州县大堡子镇江冲村的扶贫产业“团结同心”路,党总支办公楼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设中……

  在这过程中,联合党总支成员是“领头雁”。岩古村村主任吴展平2009年开始养猪,是村内养猪大户。在他的技术指导下,岩古村与湖南村寨的村民们共同建起了7个养猪场。其中,岩古村、湖南会同的桥冲村、羊角坪村共10名贫困党员共同成立的“鑫旺养猪专业合作社”,2016年出栏商品猪480头,养猪纯收入达23万多元。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湖南与贵州合伙养猪场

湖南与贵州合伙养猪场

  除了罗汉果、生猪等产业外,联合党总支还带领五村村民先后建起了香提基地、蔬菜种植基地、龙虾花休闲观光区等,通过党员示范引领,带动双边各村群众发展青蛙养殖、蜂蜜养殖、山羊养殖、泥鳅养殖、龙虾养殖、稻田养鱼等小农场小基地20余个。这些产业,没有湖南和贵州之分,湖南引来的项目,贵州群众一起享受;贵州跑来的项目,湖南群众也同样享受。覆盖贫困户300多户。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总支书记吴宜权在带领示范户培训技术

总支书记吴宜权在带领示范户培训技术

  如今在地湖乡周边,邻里之间和睦了,村民们收入增加了,湖南人和贵州人早已不分彼此,完全融为一家人。(图/金可文   文/伍丽 )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