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最高4140元/年

2019-02-27 16:14:40|来源:贵阳晚报|编辑:孔令娟|责编:陈梦楠

  来自贵州省民政厅的最新消息,2019年,黔西南州继续按区域、划档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为到2020年实现所有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与全面小康建设进程相适应的目标奠定基础。

  总体上看,提标后,黔西南州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4100元/年,较上年提高5.43%;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提高到610元/月,较上年提高4.27%。

  具体来看,2019年,黔西南州的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标准各分为两个档次:

  一、农村低保

  1.兴义市、兴仁市、义龙新区,为4140元/年。

  2.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为4080元/年。

  二、城市低保

  1.兴义市、兴仁市、义龙新区,为650元/月。

  2.普安县、晴隆县、贞丰县、望谟县、册亨县、安龙县,为590元/月。

  据介绍,此次提标核查从2月开始,到5月底结束,6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至5月新老补助水平之间的差额。

  在低保提标核查的过程中,黔西南州进一步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的衔接,严格按照城乡低保“三环节十步骤”操作规程精准认定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保障广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充分发挥城乡低保政策性兜底保障功能。(作者 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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