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宣传推介暨“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公益活动在京启动

2019-03-20 16:55:5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梦楠|责编:董健雄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陈梦楠):3月20日,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茶产业博览会)宣传推介暨“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公益活动在“中国茶叶第一街”——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茶文化创意街区举行。贵州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慕德贵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本次活动旨在打响“贵州绿茶”公共品牌、“三绿一红”重点品牌,提升贵州茶品牌影响力、号召力、传播力,助推脱贫攻坚和农村产业革命,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群众增收致富。

  活动现场,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胡继承介绍了贵州茶近几年的发展情况。贵州作为中国唯一兼具低纬度、高海拔、寡日照、多云雾、无污染的全境高原茶区,拥有茶园面积已达700万亩,连续六年排名全国第一。“要喝干净茶、便宜茶,就到贵州来。”胡继承说,近年来,贵州茶叶多次进京,开展宣传推介活动上百场。“每当北京樱花绽放、红叶变红时,贵州茶叶就来了。”此外,胡继承还向在场嘉宾们介绍了特点鲜明的“贵州冲泡”。

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宣传推介暨“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公益活动在京启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胡继承推介贵州茶 摄影 徐其飞

  启动仪式现场,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分别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京东集团签署了贵州茶产业发展合作框架备忘录及合作协议,主持人也通过中国联通5G网络技术连线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融媒体中心。贵州湄潭兰馨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循介绍道,如今生态茶园接入了物联网,成为“天涯若比邻”的云上茶园,私人茶园定制火爆,让消费者节约了购茶成本、喝上干净茶,也让农民茶管家多了致富新路。在听到金循的介绍后,京东集团党委副书记、集团副总裁、公共事务负责人曲越川表示,京东零售的价值理念与贵州茶产业的发展理念高度契合,今后京东将与贵州茶企共同联手,通过“产地+渠道+互联网+平台”的方式,获得双方共赢的效果。

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宣传推介暨“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公益活动在京启动

签约仪式现场 摄影 胡博

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宣传推介暨“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公益活动在京启动

现场连线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融媒体中心 摄影 胡博

  此外,遵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贵州茶一节一会”执委会副主任田刚还在活动现场发布了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的有关情况。据悉,4月18至20日,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暨茶产业博览会将在遵义市湄潭县举办,文化节期间将开展网上“茶博会”、2019年“穿越茶海”马拉松赛、2019年全国茶叶(绿茶)加工技能竞赛暨“遵义红”杯全国手工绿茶制作技能大赛等7项系列活动,预计国内外5000余嘉宾齐聚遵义湄潭,共话贵州茶产业做大做强。

第11届中国·贵州国际茶文化节宣传推介暨“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公益活动在京启动

遵义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贵州茶一节一会”执委会副主任田刚发布活动相关情况 摄影 陈梦楠

  “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活动自去年启动以来,便取得了良好反响。今年,贵州邀请宁静、聂远、邹市明、龚琳娜等贵州籍名人,以及绿色中国年度人物杜少中、知名经济学者梅新育、中国制茶大师刘建辉等12位嘉宾,以主题海报和微视频等方式,参与“我有贵州半亩茶”网络名人公益活动,为贵州茶代言。活动现场,贵州省领导为嘉宾颁发了“我有贵州半亩茶——贵州茶星大使”荣誉纪念牌。

  本次活动由贵州省农村产业革命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贵州省茶博会执委会、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中共贵州省委网信办、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北京市西城区政府、遵义市政府、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主办。北京市和贵州省有关部门、单位,省内外新闻媒体以及茶企茶商代表共100余人参加活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