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区域海关合作 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2019-10-14 13:32:05|来源:贵阳日报|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13日,重庆海关、南宁海关、贵阳海关、兰州海关等15个直属海关,在重庆签署《区域海关共同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合作备忘录》,将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促进沿线产业发展、完善监管模式等方面,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西部陆海新通道是由西部省份与新加坡等东南亚国家合作打造的陆海贸易新通道。它以重庆为运营中心,以广西、贵州、甘肃、青海、新疆等西部省份为关键节点,利用铁路、海运、公路等运输方式,向南经广西北部湾等沿海沿边口岸通达世界各地,比经东部地区出海时间大幅缩短。

  此次签署合作备忘录的15个直属海关中,包括重庆海关、南宁海关、贵阳海关、兰州海关、西宁海关、乌鲁木齐海关、昆明海关、银川海关、成都海关、呼和浩特海关、满洲里海关、拉萨海关、西安海关13个西部直属海关,以及湛江、海口2个沿海直属海关。

  “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旨在通过加强区域海关合作,提高跨关区通关服务保障能力,营造高效便捷的通关环境,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海关总署总检验师孙文康说。

  截至今年9月底,西部陆海新通道铁海联运、跨境公路和跨境铁路三种物流组织形式均已实现常态化运行,目的地已覆盖新加坡、日本、澳大利亚、德国等全球90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个港口。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