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开展爱水节水惜水知识宣传活动

2020-03-31 16:33:3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杨云|责编:李佳艺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3月28日,贵州省清镇市生态保护联合会与贵州清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清镇市摄影协会联合开展“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保护两湖一库,珍爱生态自然”宣传活动,旨在向市民宣传爱水、节水、惜水知识。

  活动期间,贵州清信水务环境产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成员与志愿者前往清镇市老马河、东门河、百花湖上游对河道两旁垃圾进行现场清理,并通过宣传海报、宣传单、宣传车队等方式,沿清镇市主城区将“节水、爱水、惜水”的环保理念向市民进行宣传,用实际行动唤起市民爱水节水之心。(文 龚晓宏)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