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税务部门积极助推全面同步小康
2021-11-12 15:44:2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周经韬

  近年来,贵州省税务系统坚持在党建引领、落实税收政策、做好驻村帮扶、支持产业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助推贵州与全国同步实现小康。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帮扶的习水县、道真自治县分别于2018年、2019年摘掉了贫困县帽子,全省税务系统帮扶的546个村,已于2020年全部脱贫摘帽。

  贵州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始终把同步小康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多次深入研究同步小康和乡村振兴工作,研究解决帮扶村住房、医疗、教育、饮水等问题80个,协调帮扶资金1200余万元;及时发现基层脱贫攻坚面临的问题并协调解决,督促指导本单位选派的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做好帮扶工作,不断提升对口帮扶工作质效。

  在压实责任的同时,贵州各级税务机关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发力,通过开展党支部联建、规范政治生活、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加强党员培训等,把帮扶镇、帮扶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出来,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出来,带领村民发展致富。“十三五”时期,贵州省税务系统坚持依法组织收入,组织税费收入近1.4万亿元,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

(供稿)贵州税务部门积极助推全面同步小康纪实_fororder_税务1

税务人员在苗绣企业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供图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贵州省税务局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禁令,全面落实行政执法3项制度,修订《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持续规范税收执法;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打造智慧税务,实现98%的办税事项可以全程网上办理、64%的办税事项可以容缺办理、78%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实现微信、支付宝等多元化纳税缴费,部署自助办税终端700余台、24小时办税场所近百个,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活跃地方经济。

  在帮扶过程中,贵州省税务系统一手抓税收重点工作,一手抓脱贫攻坚。全省税务系统大部分税务干部都参与了驻村帮扶或结对帮扶,其中驻村干部1782名、第一书记536名。全系统定点帮扶工作得到各级政府和群众的充分肯定,获得脱贫攻坚优秀组织表彰200余次、 获得先进个人表彰500余人次。全省税务系统以单位、支部、个人名义结对帮扶困难学子,帮助他们成长成才。“十三五”期间,贵州省税务系统累计有531个党支部结对344个村开展帮扶,党员干部捐款捐物1100余万元;累计引进帮扶资金7.3亿元,协助引进企业108个,引进企业实际投资3.2亿元,扶持龙头企业和农村合作社 504 个,带动贫困人口15.29万人。

  发展产业的同时,贵州省税务局积极拓展销路、当好扶贫产品的推销员,积极推动黔货入驻税务系统授权的线上平台,协调全国税务部门助力“黔货出山”,全省税务系统物资、菜品等优先采购扶贫产品,贵阳市、威宁自治县等地税务干部还以直播带货的方式帮助贫困地区销售农产品。截至目前,全系统累计购买贫困地区农产品1011万元,帮助销售贫困地区农产品6409万元。

  贵州省税务系统在做好办税场所和税务干部疫情防控的同时,全系统9524名党员捐款194.57万元,组建205支党员先锋队、171支志愿服务队,共计5593名党员干部深入疫情一线,为疫情防控贡献税务力量。

  2021年,乡村振兴拉开帷幕。贵州省税务局出台相关措施,在实施定点帮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产业发展、为脱贫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实现乡村振兴注入税务力量。目前,贵州省税务系统共派驻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干部432名,投入帮扶资金682.02万元,帮助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101个、发展产业103项,持续巩固全面小康成果。(文 孙中品 冉璐 陆湧)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