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碧江:打造消防政务“小窗口”服务“大民生”
2022-05-24 15:54:0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蒋硕

  5月23日,铜仁和美娱乐有限公司将印有“服务热情,工作认真”的锦旗送至铜仁市碧江区消防救援大队在碧江区政务中心开设的服务窗口,对窗口工作人员热情周到、高效廉洁的服务表示衷心感谢。该公司在申报办理消防开业前检查期间,场所存在11条火灾隐患未整改,窗口人员认真审核场所申报承诺资料,均未达到消防手续办理条件,并及时将情况反馈至大队防火监督员,深入实地上门指导服务,为场所找问题、提建议、制方案,切实帮助场所解难纾困。

(供稿)贵州碧江:打造消防政务“小窗口”服务“大民生”_fororder_热情服务获市民送锦旗感谢

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热情服务获市民送锦旗感谢

  近年来,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紧紧围绕“高效、便民、快捷”的服务要求,本着“以群众满意为目标”的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消防服务告知承诺制度,打造消防政务“贵人服务”品牌。

  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聚焦打造过硬队伍,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深化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在党建领航上全面突破、出新出彩,为审批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纪律以及着装、文明用语和行为规范;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法律、法规以及窗口服务态度和业务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树立窗口优质的服务形象。 

(供稿)贵州碧江:打造消防政务“小窗口”服务“大民生”_fororder_市民办理开业申报(1)

市民在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办理开业申报

  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紧扣优化营商环境核心任务,聚焦流程再造,持续在服务效能提升上求突破,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管理,缩减申报材料,缩短办结时限,全力落实减证便民政策;建立政务服务数据档案,依托政务中心平台开设消防政务服务匿名评价系统,严格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线上服务、证照寄送等便民措施;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一网通办”工作部署,窗口专门制作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流程图、申报表(样表)、申报所需材料清单等,帮助办事群众熟悉应准备的资料、办理程序等。1至5月,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共受理开业前申报45件,办结45件,办结率100%。

(供稿)贵州碧江:打造消防政务“小窗口”服务“大民生”_fororder_获“文明窗口”表彰

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获“文明窗口”表彰

  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在创新、担当、专业、协作、服务上全面发力,建立完善窗口工作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倾力打造“公平、公正、廉洁、透明”的服务窗口,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全力塑造“阳光执法”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审批服务环境。

  下一步,碧江区消防政务服务窗口将继续秉持“服务只有起点,满意没有终点”的工作作风,积极推行人性化、精细化服务,不断强化窗口服务质量,提高便民服务效能,全方位助力打造“贵人服务”营商环境。 (文/图 刘勇刚)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