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同意,贵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了《贵州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持续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的重要兜底作用。
《方案》明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2022年城乡低保工作安排,认真落实困难残疾人“分类施保”政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贵州省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70元和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0元和每人每月70元,增幅分别为28%和40%,新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方案》强调,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围绕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根本任务,坚持“需求导向、待遇适度,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公开公正、规范有序,资源统筹、责任共担”原则,逐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筑牢残疾人民生保障网。
《方案》要求,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确保两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补贴及时发放到位;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督促指导;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县级民政、残联要加强信息共享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发放范围,对因已享受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等原因不符合两项补贴发放范围的残疾人,要完善台账说明原因。县级残联要及时主动帮助残疾人申请鉴定、办理证件,快速启动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办理工作,残疾人证到期前,所在地残联应当提前6个月提醒残疾人重新换领证件,以免影响补贴申领。
各地民政、残联要依托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进一步做好补贴资格认定“跨省通办”申请受理工作,落实两项补贴“全程网办”有关要求。
各地民政部门要强化补贴定期复核机制,按照“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原则,户口迁出本省和已死亡的对象,应及时停止发放;户口在本省内迁移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要按照政策要求做好衔接;已于2022年7月1日前自行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且补贴标准高于省级制定标准的地区,继续就高执行。
各地残联要将残疾人两项补贴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每月10日前将补贴资金直接转账存入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账户,到人到户补贴通过“一卡通”集中统发。(贵州省民政厅)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