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省委改革办获悉,2022年“贵州省综合改革示范奖”评选表彰活动已正式开展,省委改革办《关于开展2022年“贵州省综合改革示范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已印发至全省各地各单位。
表彰奖项分别设置“优秀改革课题”“优秀改革案例”“优秀改革试点”“改革先锋队”和“改革奋斗者”5个子奖项,将评出“优秀改革课题”30个、“优秀改革案例”30个、“优秀改革试点”30个(分设一、二、三等奖)和“改革先锋队”20个、“改革奋斗者”20个(不分等次),对省内外在推动贵州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中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改革成果,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改革先锋队及作出突出贡献的改革奋斗者进行表彰。
“贵州省综合改革示范奖”经中共贵州省委批准设立,由省委改革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开展此项评选表彰工作,对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助力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多做创新性探索、多出制度性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该评选表彰活动坚持开门搞改革,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实绩导向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把评选条件,严守评选标准,严格评选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真正把在推动贵州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西部大开发综合改革示范区中取得突出成效的优秀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出来,充分激发改革创新积极性,为奋力谱写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大改革动力。
该评选表彰活动将按照公告发布、初选申报、专项评选、结果汇总、征求意见、结果公示、结果确定、表彰决定等程序组织实施,具体参评对象及条件、申报方式等事宜已在“贵州改革”微信公众号发布正式公告。(贵州日报记者 胡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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