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在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车间内,一台台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设备飞速运转。这些刚出产的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正按照订单需求,被送往电池生产企业。
近年来,贵州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充分发挥资源禀赋优势,立足良好产业基础,以“一核两区”为重要牵引,推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快速发展,打造经济又一重要增长极。
抢抓风口 集群发力
2021年7月,贵州印发《关于推进锂电池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成为国内重要锂电池材料研发和生产基地。成为全国首个从省级层面明确对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扶持政策的省份。
2022年5月,《2022年推进贵州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出台,进一步优化全省产业布局,首次明确构建“一核两区”产业发展格局。
不到一年时间,“一核两区”规划布局得到有效落实,贵阳贵安和“开阳—息烽”“瓮安—福泉”核心承载区,以及铜仁、“黔西南—六盘水”两大重点承载区产业聚集效应明显。
贵阳贵安以宁德时代、比亚迪两大电池制造龙头企业为引领,正在加快构建新能源电池制造及其配套产业集群。
“开阳—息烽”“瓮安—福泉”产业基地成功吸引贵州磷化、中伟兴阳、湖南裕能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成功培育磷系、氟系电池材料及其原辅料产业集群。
铜仁以中伟新材料、汇成新材料等骨干企业为支撑,成功打造锰系电池材料及其原辅料产业集群。
“黔西南—六盘水”产业集聚区成功引进振华新材料、新仁新材料等一批重大项目。
一幅千亿级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发展的空间布局图,在贵州这片创新发展热土上愈发清晰。
“一年多以来,在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新赛道上,贵州跑出了好成绩。”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级调研员刘云介绍,2020年,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为120亿元,2021年提升至247亿元,2022年跃升至532亿元,2023年有望突破1000亿元,已成为支撑全省工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增长极。
龙头引领 聚势而强
全国新能源头部企业纷纷在贵州布局落子,不仅是瞄准了我省丰富的磷矿、锰矿等资源的“先天”优势,更有良好营商环境赋予的“后天”发展动能。
总部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的宁德时代,是世界领先的新能源创新科技公司,目前在全球已设立十三大电池生产制造基地,其中就包括贵州基地。
仅用一年多时间,贵州已成功引进宁德时代、比亚迪、湖南裕能、容百锂电等头部企业赴黔布局、发展壮大,其中比亚迪、容百锂电贵州板块总产值已突破50亿元。
本土企业迅速成长。中伟新材料、振华新材料产值均突破100亿元并成功上市。贵州磷化集团相继启动建设14个新能源电池材料项目,有望成功转型为国内外重要的新能源电池材料及其原辅料供应商。
“作为一家深深扎根贵州的企业,我们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全力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闯出一片新天地,公司核心产品三元正极材料的出货量在国内排名前列,已成为宁德时代、孚能科技等国内电池生产企业的重要正极材料供应商。”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侯乔坤介绍,2022年该公司营业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目前已建成年产7.6万吨正极材料生产线。
贵州振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开始在贵阳进行产业化生产,2018年由深圳整体迁移至贵阳。作为一家集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及销售于一体的企业,近年来实现了发展突破,也见证着贵州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的跨越发展。
乘势而上 破浪前行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如今,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在黔中大地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我省产业快速发展,扶持政策日益完善,得到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广泛关注。”贵州省工信厅原材料工业处二级调研员刘云告诉记者,我省三元前驱体出货量占全球市场26%,稳居全球第一;高纯硫酸锰、电池用代汞缓蚀剂市场份额达到全国80%以上;贵州磷化集团湿法净化磷酸产能规模和无水氟化氢提取能力位居全球第一位。
目前,全省正在集中要素加快项目建设进度,预计2023年内可建成投产项目22个。
凭借政策和各方支持,贵州正围绕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力打造“电动贵州”新名片,未来发展更让人心潮澎湃:力争到2025年全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全产业链总产值达到5000亿元左右,重点产品产能规模和市场份额达到全国乃至全球前列,将贵州建成国内外重要的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王奇 江婷婷)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