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税务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把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扩大有效投资、优化产业结构作为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关键性举措添薪加力,让税收优惠金额在最短时间从“纸上”落到企业“账上”,推动项目建设提速提质提效,着力打造自主创新的重要源头和原始创新的主要策源地,积极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应享尽享,给足企业科技研发底气
贵州贵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电池的开发、设计、生产的制造型高新技术企业,经过七年时间的发展,年产锂电池达到5000多万只,年产值超过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500多个,已成为毕节高新区锂电池产业龙头企业。
“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让我们轻装上阵,全身心投入发展。2022年以来,我们享受了节能环保电池消费税减免2421余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157余万元,这些政策打通了我们资金方面的堵点、痛点,让我们有更多资金投入到产品研发和生产上。”贵州贵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经理张力中说。
税务人员到贵州华电毕节热电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摄影 杨志华
为念好“绿”字经,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强化政策宣传辅导,做好精细服务文章,积极落实扶持锂电池企业相关税惠政策,主动对接企业财务负责人,帮助企业享实惠、减负担、添动能,让企业在科技研发的“快车道”上轻装快跑、动力十足,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靶向服务,放大企业核心竞争力
贵州东林电气有限公司是一家智能电网设备制造商和服务商,主要从事电力设备生产,电力工程安装,新能源充电站以及智能运维板块,能够进行城市各类电力工程项目的前期建设和后期运维。目前,该公司2023年1至10月销售额达到3601万元。
税务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精准滴灌税费政策“活水”。深入企业走访,主动提供政策辅导服务,上门调研、问需、辅导、宣传10余次;主动对接产业发展部门、科技部门,建立“一企一档”,分析企业适用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一揽子”讲解,确保企业的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税务人员在贵州威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调研了解生产情况 摄影 童霖
“税务人员与我们开展了深入交流,根据我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向我们宣传了增值税加计抵减、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超前为我们送来了政策红利,我对我们未来的发展更有信心了。”贵州东林电气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杨啟高介绍,2023年,公司企业所得税共减免73万元,六税两费减免2.3万元,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合计38万元。
红利落袋,解决企业发展“瓶颈”问题
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为主体的新能源企业,近年来,该公司积极推进光伏项目建设,统筹推进电网一体化发展,所建的光伏发电站基本覆盖七星关区所有乡镇。
针对光伏项目投资大、回收周期长、资金占用大等问题,税务部门定期调研企业实际需求,组建税收专家顾问团队,通过“案头+实地”“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实地了解相关情况,针对行业特点为纳税人解答涉税问题,有效减少企业的涉税风险,保障光伏项目平稳有序运转。
税务工作人员到贵州磐石高科新材有限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摄影 李想
“在税务干部的辅导帮助下,我们及时收到了留抵退税款7556万余元。国家的好政策和税务部门的好服务让我们深感温暖,也让我们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充满了信心。”谈起减税降费,毕节七星关乌江水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申时琴感触颇深。
今年1至9月,毕节市505个重点监测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83.93亿元,在这个过程中税费红利都实现了应享尽享。毕节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进表示,毕节市税务部门将继续依托“私人定制专家服务团队”,通过“线上+线下”精准辅导,提供一户一策定制化服务,落实落细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真金白银”精准落袋,确保企业用足用好税费支持政策,更好地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和“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努力构建富有贵州特色、在国家产业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税收力量。(文 童霖 樊晓谋 王琳棋)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