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为乡村述史 为乡愁立心|“乡愁印迹——贵州村史村事征集”主题宣教活动启动
2024-03-13 14:57:24来源:天眼新闻编辑:周娴责编:魏寒冰

  记者从3月12日在贵阳召开的“乡愁印迹——贵州村史村事征集”主题宣教活动启动会上获悉,由省委宣传部牵头,我省将从现在起到2025年底前,充分用好有关社会力量,深入挖掘、全面整理全省13695个行政村的村史村事,并在2026年推进成果的系统转化运用,力争实现“村村有村史、寨寨有村事”。活动将重点突出各类历史文化名村、传统特色村落、乡村振兴典型村和红色文化资源突出的村寨,通过文字、视频、音频、图片等形式,勾勒村落自然“面貌”、描绘村落历史“足迹”、记录村落特别“故事”,展现村落独特“神韵”。

为乡村述史 为乡愁立心|“乡愁印迹——贵州村史村事征集”主题宣教活动启动_fororder_1710257226332772

江口县太平镇云舍村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称号。(林民/摄)

  据了解,我省乡村文化资源丰富,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镇、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文明村镇、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各类特色村落分布点多面广、类型丰富多彩。全省有757个村落列入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在全国位居第一(截至2022年底);44个村镇列入中国和省级历史文化名村镇,其中24个为国家级,数量在西部地区位居第二(截至2023年底);1640个村落列入中国和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其中312个为国家级,数量在全国位居第一(截至2022年底);1256个村镇列入全国和省级文明村镇,其中190个为国家级,数量在西部地区位居第二(截至2023年底);559个村镇列入全国和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其中59个为国家级,数量在全国并列第三(截至2023年底)。新时代以来,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带动下,全省村寨整体面貌一新,深刻展示了贵州的发展巨变,深层记录了贵州丰富的多彩文化,承载着厚重的历史、满满的乡愁和时代的变迁,是做好农村精神文明和乡风文明建设工作的最好抓手及载体。

  会议指出,开展村史村事征集,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赓续农耕文明、保护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键之举,是统筹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有力之策,是留住乡愁、更好推动“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的创新之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文载道,从最小的社会单元入手,“为乡村述史,为乡愁立心”,更好保护传承乡村文化,涵养培植乡风文明,为奋力打造习近平文化思想生动实践地、加快建设多彩贵州文化强省作出积极贡献。

为乡村述史 为乡愁立心|“乡愁印迹——贵州村史村事征集”主题宣教活动启动_fororder_1710256044541347

花茂人家的宜居庭院

  为高质量完成该项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乡愁印迹——贵州村史村事征集”主题宣教活动方案》就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健全激励机制,落实各项工作保障等作了专门安排。为切实落实为基层减负的要求,杜绝形式主义,将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开展征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度超前,条件欠缺的地方可以适当放慢,不搞“一刀切”“硬性摊派”。此外,为充分体现群众性、参与性,将广泛动员群众参与,重点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和县级融媒体中心、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各级文联作协、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五支队伍”力量,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

  征集作品质量是活动的重中之重,省委宣传部将组建专家组,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强化内容把关,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导向正确、主题鲜明、真实客观、积极向上的原则,坚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标准,确保作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同时,还将积极做好成果的转化运用,一方面,坚持走出乡村、走向省外,统筹安排好活动宣传报道,面向全社会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推广,精选优秀作品结集出版,充分展现多彩贵州文化和贵州乡村的独特魅力。另一方面,坚持从乡村来、回到乡村去,以征集作品为载体,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汇聚建设美丽家乡、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力量;注重文旅深度融合,以活动为契机,推动贵州农村题材文创产品开发利用,推动贵州农村特色产品走出大山。(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玉林)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