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从产茶大省到茶叶强省 贵州税务助力黔茶打造千亿产业
2025-04-23 16:42:2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赵滢溪

  近年来,贵州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禀赋,全产业链推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税务部门以“政策活水”浇灌产业沃土,以“服务春风”护航企业成长,以“创新动能”激活发展潜力,为贵州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税动力”。

  传承茶文化:税惠守护千年茶韵

  贵州茶文化源远流长,从宋代“南贡茶”到清代“赵司贡茶”,从“都匀毛尖”到“普安红”,每一片茶叶都承载着历史与匠心,贵州省税务部门深挖茶文化内涵,以精准服务助力技艺传承、品牌塑造、文化出海,让千年茶韵焕发新生。

  在黔南州都匀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都匀毛尖手工制作技艺”传承人张子全用双手为都匀毛尖“炒”出了一片新天地。从茶山里的合作社,到广受好评的知名品牌,税务部门始终一路相伴,及时响应其涉税诉求,解决诸多发展难题,助力“张子全”品牌走向全国。

  2025年初,税务部门组建专项服务团队,为企业“一对一”辅导发票开具与纳税申报事宜,让企业经营流程一路畅通,保障非遗产品顺利走向市场。如今,“张子全”牌都匀毛尖已畅销全国,企业茶园面积突破300亩,带动数百名茶农增收。

  “现在对我来说,将传统的制茶工艺传承下去就是最重要的事,我还兼任了黔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都匀毛尖手工制作技艺客座教授,在税务部门的支持下,我能更好兼顾‘生意’与‘传艺’,让非遗茶香飘得更远。”张子全说。

  升级茶产业:税力贯通全链生态

  “从300亩茶园起步,发展为茶园面积突破万亩的产业链龙头,这背后离不开税务部门风雨同舟的一路护航。”盘州市人大代表、保基茶叶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范洪精回忆道,早些年,基地种植的保基茶虽然品质极优、连续多年获“国饮杯”全国优质茶称号,却由于春茶销售期短、品牌知名度低、对市场需求把握比较模糊等缘故,导致好茶卖不出好价,常有库存积压。

  为破解产销瓶颈,织密产业链条,盘州市税务局依托“凉都・智税链”大数据平台,分析全国茶叶消费趋势,帮助合作社精准对接杭州、钱塘等地市场,打通供应链。五年来,该合作社累计享受税费减免73.08万元,并利用减免资金引入自动化炒茶设备,生产效率提升30%,年产值突破400万元。

  “税务部门给我们提供的数据分析太关键了,让我们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消费者对于茶叶的需求偏好,合理调整生产周期和产品结构,减少库存压力。”范洪精介绍,通过税务部门指导,合作社已形成“种植—加工—销售—旅游”全链条,茶厂规模也从“千亩”发展到“万亩”。

  创新茶科技:税智点燃“跃迁”引擎

  “我们利用古紫茶树的茶叶酿造特色茶酒,融合了茶的清幽与酒的浓烈,口感独特,余味悠长。通过无性繁殖技术,我们成功将八步紫茶种植面积扩大至1.5万亩,并使用无人机盘旋监测茶树长势,智能传感器实时回传土壤数据,确保茶酒产业得到足量、优质的原材料供应。”望谟县郊纳八步农业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唐仲智说。

  望谟县税务局针对古茶产业链条长、涉及税种多的特点,创新链条式”服务模式,挑选业务骨干组成税费服务团队,在采摘、加工、销售等环节为茶企提供精细服务,确保企业用活用足优惠政策。

  “近两年我们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300万元,自主研发的茶酒酿造工艺,月产都1000斤都供不应求。是税惠‘礼包’让我们敢闯敢试,科技让古茶树焕发新生。”唐仲智说。

  如今的贵州,“智慧工厂”“数字茶园”星罗棋布,科技创新正驱动这个“产茶大省”向“茶业强省”大步迈进。今后,贵州税务将继续深化“政策扶持+服务优化”双轮驱动,护航茶文化传承、茶产业升级、茶科技创新,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茶产业成为千亿产业的安排部署贡献更多税务力量,让黔茶香飘世界。(文 周莉 李萍)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