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旅游服务保驾护航,游客体验“拉满”:省心出行、安心消费,来了还想来!
2025-08-15 09:23:41来源:天眼新闻编辑:赵滢溪责编:赵滢溪

  2025年暑期,贵州旅游市场持续火爆,避暑旅游、生态旅游、文化旅游等多元业态齐头并进。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全省接待游客人次、旅游总花费分别同比增长8.2%、10.6%。这一成绩得益于贵州近年来在旅游服务优化、交通网络完善、市场秩序维护和政策创新方面的持续努力,为游客营造了安全、便捷、舒适的旅游环境。

  交通网络升级:畅行贵州无障碍

  “地铁很方便,我们住在地铁口附近的民宿,出行很省心。”来自长沙的曾女士和公司同事一起出来团建,对贵州的交通服务赞不绝口。

  为提升游客出行体验,贵阳地铁在周五、周六、周日将运营时间延长半个小时,并在1号线和2号线设置行李免费寄存服务,极大方便了游客出行。

  地铁3号线以文旅为核心,安排了文旅地铁出行指引和志愿者引导服务,有序疏导花果园、黔灵山等热门景点地铁站的大量客流。

贵州旅游服务保驾护航,游客体验“拉满”:省心出行、安心消费,来了还想来!

游客正在拍摄贵阳地铁三号线的便民出行指引。陈亚兰 摄

  针对夜间旅游需求,从8月1日起贵阳公交推出“遇见极光・贵阳夜游”专线,专门为游客夜间旅游提供出行便利,串联覆盖花果园双子塔、青云市集、河滨公园等热门地点,让游客一键打卡历史、文艺、治愈、美食四重体验。

贵州旅游服务保驾护航,游客体验“拉满”:省心出行、安心消费,来了还想来!

霓虹灯夜游专线。杜高富 摄

  市场秩序护航:安心消费有保障

  “商家有信誉,服务也不错,住得干净整洁,明年我们还要过来。”8月1日从上海来避暑的应爷爷对贵州的旅游环境十分满意,他和邻居们每个月都要一起出来旅游,这次的贵州之行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份满意背后,是贵州多部门联合维护市场秩序的不懈努力。

  贵阳市公安机关自5月底启动“汛期暑期旅游避暑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持续至9月底,重点针对班线客运、旅游大巴、网约车等重点车辆开展高频次执法,聚焦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等突出违法行为,实现对交通枢纽、热门景区及网红街区等人流车流密集区域的全覆盖管控。

  在消费维权方面,贵阳公安加大巡逻防控力度,增加巡逻警力和频次,在景区、商圈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值守。近期,在花果园夜市商圈,民警接到游客举报某小吃摊存在缺斤少两、漫天要价情况后,立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前往核查,对确有欺诈行为的摊主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游客退还多收费用。

  景区服务提质:从观光到体验的升级

  徐女士一行11人的家庭游团队去过小七孔、侗寨、梯田等热门景点,今天晚上准备前往青云市集,再看看甲秀楼的夜景;因没抢到贵州博物馆的门票,她准备带孩子们去地质博物馆学习。“小七孔太漂亮了,接驳车配合得很好。”徐女士接受采访时对小七孔景色和服务赞不绝口。作为贵州旅游的标志性景区,荔波小七孔景区紧紧围绕打造世界级旅游景区的目标,加强“网格化精细化”管理,不断丰富新业态、新场景、新产品。

  为应对暑期高峰,小七孔景区实行交通网格化管理,划分10个交通网格,依托智慧平台实时调度168辆观光车和200名驾驶员,还租赁了190台车辆投入运营,确保运力充足。景区将服务区域划分为7个网格,实行领导包保,形成“一格多员、一岗多责”矩阵,在集散中心、乘车点设立党员先锋岗、志愿服务岗、文明监督岗,提供一站式服务。

  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7月29日,小七孔景区共接待游客282.65万人,同比增长4.14%,荔波县全县接待游客1585.14万人次,同比增长18.12%,旅游综合收入153.16亿元,同比增长18.46%。

  惠民政策加持:旅游福利享不停

  贵州持续推出多项旅游惠民政策,让利于游客。根据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2025年文旅优惠活动方案》,全国(含港澳台)6周岁以下儿童、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身份证明,人民警察、现役军人、人民教师、医护工作者凭有效工作证件,全国在校大、中、小学生凭有效学生证明,均可享受贵州全省国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免费优惠(不含特许经营项目)。

  在景区服务优化方面,贵州在全省具备身份核验功能的国有A级旅游景区推行“一票多日使用制”,游客在参与活动的景区内自购票之日起,5日内可无限制次数进入景区,为深度游览提供便利。

  当前,贵州正加快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不断优化旅游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创新产品供给,让每一位游客都能在黔山贵水中收获美好体验。(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陈亚兰)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