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都匀市委政法委:暖心救助不缺位 精准帮扶护民生
2025-12-08 16:28:59来源:动静新闻编辑:赵滢溪责编:赵滢溪

  司法救助是彰显司法温情的“民生温度计”,也是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都匀市委政法委将司法救助工作与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平安都匀建设紧密结合,聚焦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民事侵权案件受害人等重点群体,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救助无门、维权无路”的问题。

都匀市委政法委:暖心救助不缺位 精准帮扶护民生

  一大早,都匀市委政法委联合都匀市人民检察院走进社区,开展司法救助回访工作。市民张某某是2024年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在一起婚恋纠纷中,她不幸遇袭,导致生活无法自理,医药费一度由侄子垫付。市妇联了解到张某某家庭困难、情绪低落,随即与检察机关控申部门联系,提出救助建议。检察机关收到线索后,迅速核查其家庭情况,发现张某某因伤无法工作,家庭失去稳定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于是协助她提交救助申请。2024年9月6日,都匀市检察院决定向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从申请到发放,整个过程不到三个月。回访中,张某某表示救助金已收到,解决了长期拖欠的医药费,她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满意,并对国家政策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都匀市委政法委:暖心救助不缺位 精准帮扶护民生

  这是都匀市委政法委扎实开展司法救助,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生动缩影。在救助过程中,都匀市委政法委不仅注重经济帮扶,更强调情感关怀与后续服务。针对不同救助对象的实际需求,积极协调民政、医保等部门,在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困难群众走出困境、重拾信心。

都匀市委政法委:暖心救助不缺位 精准帮扶护民生

  都匀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科科长孙荣介绍,司法救助是一项民心工程,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救助对象主要包括人身或财产受损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证人、鉴定人、举报人,以及特定民事侵权案件的当事人和符合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人。司法救助主要针对因权利受损、无法获得有效赔偿且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是一项经济辅助措施,既回应了百姓关切,也传递了司法温度。

都匀市委政法委:暖心救助不缺位 精准帮扶护民生

  为确保司法救助精准高效,都匀市委政法委建立了“主动排查、联合审查、快速办理”的工作机制。一方面,联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近年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排查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建立救助台账,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另一方面,简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实行“一站式”受理、“快节奏”审核、“及时化”发放,最大限度缩短救助周期,让救助金尽早惠及群众。

都匀市委政法委:暖心救助不缺位 精准帮扶护民生

  据统计,今年以来,都匀市委政法委共受理司法救助申请20件,审核批准17件,发放救助金24万余元,救助困难群众20人,有效化解了一批因案引发的矛盾纠纷,缓解了群众的燃眉之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司法救助并非简单的经济补偿,而是通过精准帮扶,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的温暖,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

  都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谢一峰表示,近期重点对当事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特别是近几年来,都匀市委政法委严格依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统筹协调和督促检察机关等单位,推动司法救助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救助金及时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都匀市委政法委将继续深化司法救助改革,完善联动机制,拓宽救助渠道,加大救助力度,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以更实举措、更优作风办好司法救助这项民生实事,为平安都匀、法治都匀建设提供更有力保障。(记者 王世珍 裘金鉴)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