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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税务开展带货主播税收风险应对 规范行业税收申报秩序
2026-08-20 13:51:3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赵滢溪

  近期,贵州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分析,针对网络直播行业部分主体存在从多个网络平台取得带货佣金收入未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的风险,开展专项应对,通过风险提示提醒、一对一政策辅导、全流程跟踪整改的分级分类处置方式,督促相关主播及经营主体依法更正申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持续推动直播行业税收秩序规范向好。

  一人有限公司经营:公私混同触发多税种申报不实风险。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不少主播开展规模化经营的常见形式,但因股权结构单一、内部管理不规范,易出现股东个人与企业财产混同、收入核算混乱等问题,进而引发多税种申报不实的涉税风险。前期,安龙县税务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由主播刘某100%持股的贵州某传媒有限公司存在以刘某个人名义开展直播带货经营、大额劳务报酬少申报的疑点。该公司以平台直播带货为主要经营模式,运营账号均绑定刘某个人信息,平台带货佣金直接提现至其个人账户,仅将部分收入划转至企业对公账户,形成典型的公私资金混同,同时存在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未足额申报、成本列支不规范、混同资金未视同分红申报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等多项问题。

  查实相关情况后,税务部门指定专人开展全流程一对一辅导,指导企业逐笔核对历年收入、资金流水与账务数据,更正各所属期纳税申报表。经政策辅导与风险提示,主播刘某及其持股的传媒公司已补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款及滞纳金共计28.2万元。

  空壳企业包装:转换收入性质造成少缴个人所得税风险。

  个别主播为降低税负,注册空壳传媒公司,试图通过一纸协议将个人劳务报酬包装为企业经营收入,以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册亨县税务局纳福分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贵州某传媒有限公司申报数据存在异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带货主播,公司自开业以来企业所得税长期零申报,主播本人也常年无自主申报个人所得税记录,企业员工薪酬均在个人所得税免征线以内,无代扣代缴记录,与其数十万粉丝的带货体量不符,存在涉税风险。

  税务部门依法调取平台后台结算数据核实,该主播2025年全年取得直播带货佣金75万元,扣除平台手续费后直接转入其个人账户。经实地核验,该公司为挂靠托管地址的空壳主体,无实际经营场地、无全职从业人员,直播设备均为主播个人购置,公司未实际参与任何直播运营环节。当事人虽出具自制的账号权属协议主张收入归企业所有,但无法证明企业开展实质经营。最终税务部门认定该收入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目前,该主播已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12.41万元。

  自然人采用多主体注册账号:拆分和转换收入人为降低税负风险。

  除借助企业主体伪装外,部分高流量主播还通过多账号拆分、异地注册主体等方式,人为降低税负。织金县税务局开展风险分析时发现,全网粉丝量超470万的主播韦某,其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申报收入与直播热度、平台收入数据不匹配,存在涉税风险。经核查,该主播以三名亲属名义分别实名认证平台账号,将个人直播收入拆分至多人名下,压低个人应税收入规模;同时通过亲属在外地注册个体工商户,将46万元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人为降低税负;在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时,未如实申报平台未预扣预缴的收入,仅按预缴数据办理汇算退税。

  经税务部门政策辅导,主播韦某已更正申报,并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及滞纳金共计52.81万元。

  个体工商户直播带货:未如实申报佣金收入风险。

  部分个体工商户同步开展线下实体经营和线上直播带货业务,存在线上带货收入隐匿不报、成本费用归集不规范等涉税风险。修文县税务局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主播宗某2025年三、四季度平台报送带货收入合计92.1万元,但未对应完成纳税申报。经核查,该账号绑定个体工商户修文县某农副产品经营部,宗某于2025年7月起开展直播带货,长期未就佣金收入申报纳税;同时经营成本归集不规范,存在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支出混同、部分工资薪金未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等问题。

  税务部门依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开展面对面约谈与政策辅导,督促纳税人完整归集收入、规范成本扣除。经辅导整改,纳税人自行更正申报2025及2026年度相关税费,补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款及滞纳金共计12.36万元。

  个人工作室运营:核算不规范导致税费申报不规范风险。

  部分主播选择注册个人工作室开展经营,但财务核算能力不足可能带来涉税风险。仁怀市税务局开展风险分析时发现,主播陈某2023年注册成立传媒工作室,将直播打赏、流量分成等全部业务归入工作室统一核算。经实地核实,确认该工作室具备实际经营场地、人员架构与完整的工资发放记录,排除了空壳主体转换收入性质的风险,但存在未足额申报收入、延迟确认收入、成本费用列支异常、员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未足额代扣代缴等问题。

  经税务部门政策辅导,纳税人已梳理更正各年度纳税申报数据,并补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款共计24万元。

  贵州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直播行业收入形式多元、经营模式灵活,对于未取得经营主体登记证照的自然人从事网络直播取得的收入,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自然人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开展经营的,需以经营实质为基础,按经营主体类型如实申报缴纳各项税费。广大网络主播及相关经营主体应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经济环境。(文 管杨洋 周莉 胡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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