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至19日,“媒体+农文旅+消费”助农增收行动暨粤港澳大湾区涉旅企业赴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踩线活动举行,来自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的40余名涉旅企业代表和10余位媒体记者深入水城区,围绕避暑康养、特色农业、民族文化等主题,展开为期5天的深度考察。
考察团在水城区参观考察
本次踩线活动以水城优质文旅资源为开篇,考察团首站打卡水城区两大王牌核心景区——野玉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奢渡河峡谷景区,沉浸式解锁凉都水城的避暑康养与山水风光魅力,深度感受水城文旅产业的硬核底色与发展实力。
在奢渡河峡谷景区,峻秀山水和清幽峡谷让大湾区嘉宾眼前一亮。大家沉浸于水城特色山水康养业态,近距离领略得天独厚的生态文旅资源,为两地山水文旅合作筑牢初印象。在野玉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考察团搭乘网红森林小火车,登临悬崖观景台,饱览高山草原的绝美风光。热烈的火把狂欢、原生态的非遗展演,让嘉宾零距离感受彝族文化的独特魅力,深度体验水城夏季避暑康养、冬季冰雪运动的文旅优势。
座谈会现场
考察团成员表示,此次活动让文旅同仁深刻了解到六盘水的文旅资源及分布特点。夏季的康养避暑、冬季的冰雪运动,让同行有了向民众宣发的务实参考。
依托丰富的文旅流量与人气优势,水城区成功实现文旅引流、农产承接、消费转化的良性闭环。活动期间,考察团深度了解水城特色地域美食矩阵,聚焦“水城三锅”等本土特色美食IP,品味水城烟火风味;同时,重点打卡凉都手伴线下门店,门店客流爆满、选购火热,大湾区嘉宾纷纷驻足挑选水城特色农特文创产品。
考察团成员体验采摘猕猴桃
考察团以“跟着‘凉都三宝’游水城”为主线,深入田间地头和生产一线。在猴场乡猕猴桃种植基地,漫山藤蔓挂满果实。作为全国重要的红心猕猴桃产区,六盘水种植面积达10.03万亩,2026年预计产量4.9万吨、产值9.8亿元,猴场乡正是这一产业版图的核心区域,今年猕猴桃总产量预计达5000吨。
“以前我吃的都是带毛的、绿心的猕猴桃,口感很涩。现在尝了六盘水的红心猕猴桃,又大又甜,我立马买了两箱。”广东春夏秋冬旅行社总经理丁景珊说。
“邀请大湾区游客来基地,一个是拓宽销售渠道,同时带他们去现场进行采摘,通过采摘体验业态,全方位宣传水城文旅资源。”水城区猴场乡乡长管龙说。
水城区刺梨种植规模占贵州省五分之一左右,已形成从种植到精深加工的全产业链。在贵州初好农业园,考察团通过参观通道观摩刺梨鲜果从压榨到灌装的全过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刺梨,在外面没有吃过。初尝觉得有点怪,但加了蜂蜜就很好。维C最丰富,希望多一点人可以尝到这个滋味。”澳门文化旅游联合会会长胡慧芳说。
签约仪式现场
洽谈交流会上,大湾区涉旅企业及媒体与水城区文旅、农业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客源输送、农产品产销等方面建立长期合作。
“希望能够在六盘水开展研学活动,也希望水城区政府和媒体给予更多交流和支持,从路线规划等方面跟我们合作。”佛山南海融媒代表李丹丹说。
“接下来,我们会持续深入开展两地合作,根据他们提出的建议,深入挖掘文化、非遗等特色旅游资源,全面提升旅游接待能力。尤其有针对性地推出研学旅游线路。通过综合各方旅游资源和力量,全面推动水城文旅事业发展。”水城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表示。
本次活动由六盘水融媒传媒有限公司策划执行,创新采用“媒体+农文旅”合作模式。六盘水市融媒体中心作为宣传总统筹单位,统一线上话题,搭建素材共享群,形成“现场采集、即时制作、全网分发”的高效协作机制,同步开启专场直播,实现“线下考察对接、线上种草转化”双线并行。
粤黔协作,山海相连。这场以踩线考察为桥梁的深度对接,不仅让水城特色产品走向更广阔的市场,也让大湾区企业看到了水城巨大的发展潜力。“媒体+农文旅+消费”的协作新路径,正在粤黔协作框架下清晰铺展。(文/图 张锦 赵长城 卢鹏 尹聪)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