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青年宋华孟:潜心修炼 成就行业明星企业

2019-01-07 17:12:2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国际在线贵州频道报道:1月5日,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新经济.新力量”加油2019主题活动中,贵州青年企业家、温州市贵州商会常务副会长宋华孟荣获“异地在温创业功勋人物”称号。宋华孟是几十万在温州奋斗的贵州籍人士中唯一获此殊荣的人,为几十万在温州奋斗的老乡们树立了标杆和榜样。

      销售起步,饱尝血泪。宋华孟是“80后”,贵州铜仁碧江人。2003年,宋华孟大专园林规划专业毕业后,到福建省泉州市做销售。他说:“销售的钱其实并不好赚,这些年来我吃过的闭门羹,说成百上千次也不过分,可以书写一本血泪史。”

  2005年,宋华孟带着工作两年攒的几万元钱,回老家创业,开了一家农场。不到一年时间,亏得血本无归。2006年初,灰头土脸的宋华孟又回到泉州,重新开始做销售。这一次他进入了一家广告、标牌制作企业,也就是他后来创业从事的领域。一门心思做销售的宋华孟学会了坚持。他觉得每一家企业都可能是潜在客户,他会一家企业跑很多次,不轻易放弃。一年后,他成为这家标牌制作企业的华东大区经理。然而好景不长,之后因与公司上层的理念不合,宋华孟负气离职。

  宋华孟说,温州是改革开放40年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地方之一,是一片创业热土。他在福建时就发现温州全国连锁型企业数量很多,对他来说可能是个好机会。于是,2007年他只身来到温州创业。 

  创业十年,三次升级。2008年,宋华孟和另外两位“80后”筹了70多万元,在温创立了浙江志诚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创业之初,宋华孟的公司租在瓯海区潘桥街道老竹村800平方米的厂房 。宋华孟说:“与其说是厂房其实就是小作坊,厂址偏僻,出去买材料坐公交要花一个多小时。”起步阶段,公司的客户数量不多,业务方面,也主要局限于产品制作。但凭借着宋华孟和其团队对产品效果的精益求精和诚信经营,业务量增加很快。五年后,公司搬进了4000平方米的厂房。2013年,企业再次搬迁,拥有了近2万平方米的大厂房。客户也增加到了30来家,包括森马、巴拉巴拉、正泰等知名企业。  

  三次搬迁过程中浙江志诚标识制作有限公司在广告牌的设计、研发、制作能力上也得到了多次提升,并通过了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专注于成为国内外高端企业的合作伙伴,并以此为公司愿景,以“专注客服品牌升级”为己任,以“只做一流企业产品”为品牌定位,培养了一批专业工程技术骨干和熟练技术工人,现已拥有全国连锁企业、展具道具系统、工程导向系统的产品研发、制作能力。“我们能做到将设计图效果的95%呈现在实物上,这在行业内来说,是比较高的完成度了。”宋华孟很自信。 

  拟定目标,修炼内功。2018年是浙江志诚标识制作有限公司成立十周年。自2008年成立以来,浙江志诚标识制作有限公司每年都保持10%的高增长,如今已成为产值超5000万元,温州标识制作行业内的明星企业。最让宋华孟高兴的事是,公司如今已有100多名员工,有35%的人在创业之初就和他一起打拼,5年以上老员工达60%以上。每年春节后,许多企业都为招工烦恼,而“志诚”员工返厂率高达95%以上,这和企业对员工的关爱分不开。“他们来自五湖四海,伴随着公司成长,他们也像我一样,在温州安家,娶妻生子。”宋华孟说,“我们设立了家庭关爱奖,每月贴钱给员工家属,定期回访员工家庭,帮助解决住房、子女上学等困难。”

  对于企业下一个十年发展,宋华孟说,目前企业的管理越来越规范,但业务基本还是停留在生产制作上,他希望通过提升公司在设计、研发方面的能力,将来为客户提供更多的设计和研发方面的服务,真正做到从设计、研发,到批量制作,为客户提供一条龙服务。(文 李家全)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