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瓮安:稳步推进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
2022-06-20 14:02:12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冯薇薇

  今年以来,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银盏镇为让方便企业安心生活生产,优化一系列政务服务流程,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运行,将办理时限超过1天的事项集中到综合窗口统一受理,实行后台审批办理,再由综合窗口统一出件,把复杂的程序简单化,进一步提高了办事效率。

  为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银盏镇按照《瓮安县党建引领“1+3”基层治理实施方案》,以党建引领为一条主线,搭建综治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三中心合一”治理平台,统筹完善“村党组织+党小组+网格员+联户长”四级链条,形成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的基层服务工作新格局,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供稿)贵州瓮安:稳步推进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_fororder_1

工作人员协助市民填写相关资料

  银盏镇整合镇级各部门和县直部门派驻站所、分局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瓮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银盏分局合署办公,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逐步实现“镇呼县应、上下联动”“一支队伍管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瓮安县通过下放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综合设置审批服务机构、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规范机构设置、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整合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优化县级机关的领导等方式,实现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瓮安县以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为契机,聚焦基层治理难题,统筹各类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行“一门审批”“一站服务”“一队执法”“一网管理”,实现审批、服务、执法、治理高效化、便民化;聚焦基层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等问题,纵深推进基层审批服务便民化,制定《瓮安县乡镇(街道)“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管理办法》,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实现基层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在105个村(社区)设置便民服务站,实行帮办、代办服务,最大程度的满足群众需求,打造便民服务“15分钟服务圈”。

(供稿)贵州瓮安:稳步推进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_fororder_4

工作人员深入市民家中了解情况

  2021年以来,瓮安县乡镇(街道)共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28669件,受到当地企业与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瓮安县整合乡镇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乡镇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将原有的党的建设、综合治理、民生服务等多个网格整合为一个综合网格,实现“一张网格”管治理,形成党建引领“1+3”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目前,瓮安县县共划分党小组510个,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247名、网格1050个、网格员1225名、联户长5851名。

  2021年2月,瓮安县被列为贵州省15个、黔南州4个整县推进乡镇和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试点工作县(市)之一。(文/图 顾桥 曾妮)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