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黔南荔波洪江:“艺术下乡”创造多元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
2022-11-18 16:59:40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罗淼责编:卢佳静

  国际在线贵州报道:11月16日,参加“贯彻二十大 实现新跃升——‘同饮一江水 山海共作证’”集中采访活动的媒体记者走进黔南州荔波县朝阳镇洪江村,探寻洪江村从“空心村”到“艺术田园”的转变历程。

  洪江村曾经是一个典型的深度贫困村,村民收入来源以外出务工为主,村内留下老人和儿童,是真正的“空心村”。如今的洪江村,错落有致的民居散落在田野间,房屋墙上的壁画与青山交相辉映,这些民居,是105名艺术家用村民废弃的木瓦房改造的。 

(原创)黔南荔波洪江:“艺术下乡”创造多元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1118133903

荔波县朝阳镇洪江村  摄影  冯小东

  2016年,洪江村开始打造艺术村落,以村民闲置老房和传统村落为媒介,先后吸引105位艺术家接踵而至,以艺术家“认养”老屋后修缮的方式,策划出一条“唤醒山水,老屋激活,打造艺术村落”的乡村振兴路,为乡村注入新活力,重塑传统村落的人文价值观和产业链。

  洪江村坚持以“党建引领、艺术赋能”为抓手,探索“党建”与“艺术”的“跨界合作”,将艺术家“新村民”与洪江“老村民”有效融合,以艺术赋能推动基层治理,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使洪江村从籍籍无名的传统村落逐渐变成寻找乡愁和诗意栖居的“网红村”。

贵州洪江:“艺术下乡”创造多元发展 艺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_fororder_洪江1

改造后的房屋 摄影 张诗琪

  2017年,画家李向明从北京上苑迁居到洪江村,他先后进村考察4次,最终“认养”村民老房,建成“土语南居”艺术馆。在谈到发展艺术村落与乡村振兴的关系时,李向明强调,⽂化与教育是当下乡村发展的根本,首先要加强城镇间人员双向流动,让走出去的村民与村落产生联结,其次是发展教育,引导大家深耕艺术乡建。

贵州洪江:“艺术下乡”创造多元发展 艺旅融合助力乡村振兴_fororder_洪江2

李向明修建的“土语南居”艺术馆

  洪江村将外来艺术文化和先进理念与本土文化交融发展,促进艺术家与当地村民交流交往交融,为乡村振兴凝聚力量。艺术家“认养”村里的老房子,雇佣当地群众修缮老房子,既帮助村民增加收入,还开阔了大家的眼界。截至目前,已有4家研学运营公司与洪江村开展研学业务合作,每年吸引学生及游客近2万人次,村集体增收20余万元,带动5家农家乐近60人就近就业。同时,洪江村还举办了“写生中国走进洪江”“亮相洪江·艺术家代表作品展”“数字乡村洪江论坛”等艺术活动,并先后获得“全国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黔南州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授牌。

(原创)黔南荔波洪江:“艺术下乡”创造多元发展 助力乡村振兴_fororder_微信图片_20221118133732

艺术家的打造让洪江村传统民居充满艺术气息  摄影   冯小东

  洪江村紧密结合入驻艺术家的资源和品牌,挖掘本村民族文化、产业发展、艺术研学等要素,根据“非遗洪江、艺术洪江、匠人洪江、生态洪江”定位,拓展研学旅游、农耕体验、户外露营等新业态,主打“艺术美育”精品研学课程,让学生与艺术家面对面交流,使洪江村成为“可看、可学、可体、可感”的文农旅产业融合示范点。

  下一步,洪江村将不断丰富洪江艺术文化品牌,逐步探索形成并推出“洪江流派”艺术风格,进一步提升“洪江国际艺术村”知名度和美誉度,赢得“北有宋庄,南有洪江”美誉。(张诗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